婆婆卖了她名下的房子,给我和老公付了新房首付,我老公每月还贷款,新房不加我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婚后公婆给交的首付,房产是我老公的名,我和老公贷款按揭,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婚后是
如果房子是婚后你公婆首付,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老公的名字,而又是你们夫妻在还贷的话,那么首付这一部分,如果没有事先以书面协议证明该钱款是:你公婆借给你老公的或是赠予给你老公个人的,可以被认定为你公婆赠予给你们夫妻的结婚礼物,且是结婚礼物就是夫妻共同拥有.因此房产证虽然登记的是你老公的名字,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婚共同财产分割,但你是不可能取得房屋产权的,只能由你老公按市价的一半折现补偿给你.如果房子是婚后你公婆首付,你和你老公在还贷,那么房子只能是你公婆的共同财产,如果你和你老公离婚,可以要求你老公支付还贷部分的一半作为对你的补偿.但房子的产权以你及你老公都无关.
我也是啊,房子是婆婆名字,首付婆婆出的,每个月贷款让我们还,凭什么?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有还贷证据,就算是婆婆名字,你也是有财产分割的权利.这点法律上有明文规定
结婚时,婆婆贷款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只是付了首付.现在由我和先生还房贷.房子是否属于我?
由于房产证是你婆婆的,所以不是你们两人的共同财产.还款是你们的共同收入支付的,离婚时,这还款的一半会归还你的.
婚后,公婆出首付买房写在我和老公名下,我们自己还贷款.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公婆出首付且登记在夫妻共同的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这属于公婆赠与儿子和儿媳房产的赠与行为.只要登记了就是有效的行为.至于婚后还贷,自己的房产自己还贷,天经地义.
房子写婆婆名,房子首付公婆及丈夫各自出了钱,剩余的房贷每月由婆婆还.现婆婆要求儿媳还房贷,合理吗?
不合理吧,虽说你们住房,但是是婆婆名下房产,除非也写上你的名字,不然不给她
我们结婚后买的新房是婆婆出的首付,我和我老公贷的款,请问根据新的婚姻法,万一离婚,房子是否对半分?
父母没有特殊说明的时候在婚前购买房产的推定为对于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不是对半分了,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对房子的分割做了很理性不怎么讲究婚姻感情的规定,很有可能最后的分法是你老公这边取得房子的所有权,但是由于你们共同还贷,会对你有一定的补偿,你们一起购置房产的还款部分在房产中的增值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对半分.比如一套房子100万,其中首付20万是男方的,你们共同还贷80万,后来房子涨到150万了,那么其中增值部分就是50万,你对于其中增值的40万可以主张是婚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取得产权的可能性很小,几乎没有,除非你们两个人同意竞价.
请问:我和老公的房子是结婚前婆婆付的首付,老公贷款买的,结婚后我们共同偿还,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照新的司法解释,不属于共有财产,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假设将来离婚,房子归你老公,但是他要归还共同还款部分的钱,房子升值部分也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
房子首付是婆婆付的,贷款是我和老公一起还,房本写我和老公名字房子归谁啊!
没有纠纷都无所谓,如果有的话应该按公平原则,房子婆婆,你和老公都有份
婆家出钱首付老公每月还房贷房产证是夫妻的名字离婚是房子和女方有关系?
购房合同上有没有父母赠与的字样?有这么一栏的,如果没有写.房子在法律上来说和你就有关系
婚后买房婆婆付首付房产证写得她的名字,是我和老公还贷款,那离婚这房子算谁的
明显是你婆婆的,法律上一切以房证为准 但由于此房屋是你和老公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关于此问题你可申请一定补偿,但补偿是只限于你偿还贷款这部分,并不是按照总房款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