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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租住单位公寓住房,其配偶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部队公寓房转业后多久

现役军人租住单位公寓住房,其配偶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部队公寓房转业后多久

租房抵扣个税能抵扣夫妻双方的个税吗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此外还有几个要注意的地方

住房租金支出必须由签订租房合同的扣除,租房合同没有格式和模板的要求,真实的合同就可以;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且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能享受本政策;

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纳税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屋地不一致,可以按照实际工作地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

军队公寓房分配管理规定

军区级单位对划区预案调整、审核形成方案后,报总后勤部。代供单位的划区预案,按隶属关系,经军区级单位调整、审核后,报总后勤部,同时抄送代供军区级单位联勤部。

军队人员或者其配偶在驻地已购买房改房、离退休干部已安置住房或者已领取住房补贴自理住房后仍占用军队住房,属于应当腾退的。

在规定的腾退期限内,按月租金标准计收房租,超过腾退期限仍未腾退的,一年以内,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10元计收,一年之后,按当地商品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计收房租。市场租金价格,由住房管理单位参照当地上年度市场价格确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把握原则:符合国家和军队政策要求,做到每条每款都有依据、有出处,与上位法相一致。紧贴武警部队客观实际,着眼破解住房分配存在的问题,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发展需求。突出可操作性,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办事程序,确保管用、好用、实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寓区内添建、改建、搭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单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个人投入的建设费用,单位一律不予补偿。

住户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及时交纳房租、水电气暖等费用,无故拖欠或者拒不交纳的,住房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追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擅自出租、出借军队公寓住房。已经转让和擅自出租、出借的应当无条件收回,并追缴非法所得,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纠纷,由转让和出租、出借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寓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军产房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住房分配管理办法

家属是现役军人,借住在部队宿舍改的公寓中,专业要上交,这也算享受福利房吗?

部队的住房到转业时都要上交啊,我老公现在住的也是部队的单身公寓,以后转业都要上次,不可能分给你们的呀,就算家属随军,也是暂住

关于对现役军人的家属税务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缓解随军家属的就业困难,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对随军家属就业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政策。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四、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请遵照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