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地产开发商价格欺诈,为什么没人敢管? 开发商欺诈销售谁能管
这样属于价格欺诈吗?有相关的法律和救济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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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相关法律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救济措施: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中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绿地欺诈业主,还我们公道”怎么回事
现在有些业主贴在门上的装修许可字样的纸条 被物业恶意撕下来 然后再施工期间停水停电 和物业有纠葛的业主可以自己撕下藏起来 或者拍照做证据
价格欺诈向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为什么房产维权那么难
房子一旦产生问题,基于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一责任人必然是开发商,即房地产开发公司。这里要提一点,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则存在欺诈行为,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违法的,自始无效,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例外是开发商在被起诉前取得则有效。
一个楼盘从审批、开发、建造、出售、服务,是一个庞杂的,涉及多个行业的过程。所以有懂得房地产行业的专业律师为房产维权的业主们提供法律建议,从调查取证,起草法律文件、交涉谈判,代理起诉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