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发布不得少于 磋商公告几个工作日
七部委27号令(货物)、30号令(工程)明确要求: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发招标公告时必须载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因此,招标公告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不是法律规定. 是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是指日历日还是工作日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是指5个日历日,而不是5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是几天?我在招标法上看不得少于5天,只是一个下线.没有上线,但考虑到报纸和网站的时效性,时间不宜太长,而且有一点要明确,天(日、日历天)和工作日(除去节假日)是不同的,有些地方要求必须5个工作日,有些地方规定必须5天(包括节假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以财库〔2014〕214号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磋商程序、附则3章3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招标信息发布是怎么规定的?时间有限制吗?外地牌照上高架(含内环线,中环线,南北高架,沪闵高架,延安路高架,逸仙路高架,华夏路高架)的时间限制是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法定假日不限制的.
政府采购采购文件论证及论证公告期限依据序 号 内 容 法 律 条 款 一、招投标1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 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政府采购法》.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没有规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但是这样约定不违法,仅仅是时间有点长罢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第十六条中的5日指的是日历天.所以招标人约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应详细注明开始递交时间和截止接收时间.你们应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让其明确.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哪些内容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可以不发公告吗竞争性磋商、招标,都是一种采购方式,正是因为采购方式不同,所以公告的形式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要告知供应商(投标人)采购的一些基本内容. 2016.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