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满十四岁,自愿发生关系,但事后女方告男的强奸,男方有全程录音对话,男方罪名是不是不成立?
两个未成年人发生了性关系女方已满14周岁有聊天记录作证双方自愿.
男方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已满14周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父母要告男方强奸罪是否成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高院的司法解释.第一,看男方是否知道女方未满14岁.知道则成立强奸,不知道则不算强奸.第二,看男方是否满14岁,14岁以下则不算犯罪,14岁以上知道女方未满14岁则犯罪.
我和朋友的女朋友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的男朋友知道了要求女方告.
既然是自愿的当然不能说是强奸 但是 我不得不骂你 朋友妻不可欺这句话你是不是 以为 朋友妻不客气了?你这种人以后谁还能和你当朋友 要我是你朋友 我就打死你
男女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成立吗?
这属于婚前性行为.强奸罪名,法律上是有着具体的规定的,不是谁说就可以成立的.一旦控告,需要警方介入调查.如果罪名成立将要起诉,如果构不成强奸,将会撤销案件.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或者予以训诫. 关于结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那是要男女双方自愿,都有结婚的合意.所谓结婚的合意,是说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我和15岁的女友发生性关系了,事后女方的母.
不成立.法律规定与14周岁或14周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她妈这是哪跟哪啊.
如果同满14少女发生性关系,对方是自愿的,家长就不同意,就告那.
更具我国法律,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算强奸.如果男方同样未成年法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考量,但是罪名是强奸这一点不会改变
男女未婚青年在自愿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事后两月,女的报案说男的.
根据法律的话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论是自愿与否都是构成强奸罪的这样的话起诉会成功.可是如果这两个人均超过了14周岁在自愿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的话.如果她没有证据和证人证明她当时是否出于自愿的话起诉是不会成功的.
男女双方发生关系,都自愿,完了女方可以告强奸吗
只要没有证据显示是资源,比如人证、录音、录像、书面文字等,女方告你强奸是能够成立的
强奸罪移交到检察院,女方说出自愿与男方发生关系,男方的强奸罪是.
不算.如果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她是不是自愿,都算犯法.根据《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
男女自愿发生两性关系,女方告男方强奸,能告她诬告陷害罪吗.
可以告她陷害罪,关键是要找到支持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