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注销所有乡镇的公共服务中心是什么意思?(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有什么区别?都是几级单位?)
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有什么区别?都是几级单位?
主要是性质和职能不同。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机关,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不是政府机关,只是一个方便市民办事的平台和窗口。
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街办等,是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其辖区为街道,与乡和镇同属乡级行政区。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
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则是街道办事处为了方便市民办事,而设立的一个综合性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办理,一个窗口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一站式办公”综合性服务模式。
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隶属当地街道办事处管理,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不单设管理机构,管理工作一般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承担,在业务上接受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主管部门指导。
也就是说,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只是街道办事处为了方便辖区居民办事,而设立的一个综合便民办公场所,没有行政职能和行政级别。
扩展资料:
1、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是各街道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窗口式办公场所。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服务、证件办理、信息咨询和委托受理的各类申请等便民服务;
负责协调、监督各进驻单位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事项进行处理;
负责对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管理指导;对需报上级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全程服务。
街道办将所属站所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和办理人员向便民服务中心归并,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工作人员在镇街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街道办事处
山亭政府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意见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做什么
公共服务中心承担13项工作职能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服务工作
▲五保户的供养服务工作
▲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工作
▲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临时救助服务工作
▲住房、取暖、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服务工作
▲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优待资金的发放,医疗待遇和解决住房困难等服务工作
▲救济救灾中的事务性工作
▲指导孤残儿童监护、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居家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服务工作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统计、培训、转移及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农业生产保险宣传普及工作
▲就业服务工作
▲劳动保障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什么意思?
你对公益岗位了解一下:
公益性岗是地方政府解决特殊群体再就业的一种方式,享有地方位最低以上生活补贴,给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聘用是一般通过街道办事处或县区主管部门招聘,工资和和保险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我建议你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应聘,刚刚走向社会步子要买稳一点,听你爸的没错,不过你不一定符合条件。
某个县撤销某个乡并入一个镇这个行为归什么级别的什么部门管?
中国行政区划体系1审批机关
①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
②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改变隶属关系;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重要变更;
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审批 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的设立、撤销、更名或变更行政区域界线;
县府应该是无权合并乡镇的,他得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