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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智力残疾儿童教学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简述智障教育有哪几个基本的教学原则)

谈谈智力残疾儿童教学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简述智障教育有哪几个基本的教学原则)

简述智障教育有哪几个基本的教学原则

智力障碍儿童的教学活动与正常学生的教学活动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因而有许多共同遵循的教学原则,如全面发展教育原则、启发性原则、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反馈性原则等是所有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但是,智力障碍儿童毕竟存在着身心发展障碍,而这些障碍又必然影响其学习的过程和效果,因此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教学还有一些特殊原则应该遵守。

  (一)科学性原则

  教学应力求科学准确,科学性原则就是为了保障教学的科学性、有效性而提出的一项基本的教学原则。虽然该原则是在所有教学活动中都是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但是针对智力障碍儿童教学的科学性原则尤其重要。具体而言,针对智力障碍儿童教学的科学性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教学的设计者所选择的内容必须是科学的,即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和技能是符合科学精神的。其二,教育内容的组织形式、呈现方式和教学序列,以及教授方法是科学的,即教学方法既符合学科教学的规律,又符合智力障碍儿童的学习特点。其三,教学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也应该是科学的。

  (二)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原则是根据智力障碍儿童身心障碍、教育限制的多寡,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而提出的一个特殊的教学原则。功能性原则是指将分析、提取出来的适应环境生活所必需的、最重要的知识和技能教给智力障碍儿童,并帮助他们在具体环境中加以运用,以最终形成依据环境参与社会生活所需的功能性知识和技能。功能性教学原则要求教师在考虑教授学科知识的逻辑性时,要关注知识和技能在具体环境中的运用,包括运用方式、运用效果等。功能性原则更适用于严重智力障碍、多重智力障碍或年龄偏大的智力障碍儿童发展社会性技能的需要。

  (三)补偿性原则

  智力障碍儿童因身心障碍影响了其学习,而补偿性原则正是根据智力障碍儿童缺陷补偿的需要而提出的一个特殊的教学原则。补偿性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认知、语言、记忆、行为、情感等缺陷,运用特有教学内容提供专业的教育训练。例如,智力障碍儿童的脑损伤导致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特别容易疲劳,因而无法长久地、注意力集中地学习;社会参与度低、认知水平差导致他们概念贫乏,而且概念与事物间难以建立联系,因而理解所学困难;语言障碍导致他们理解错误、言不达意,而信息交流不畅又反过来影响他们更好地理解所学内容:手眼协调和手部控制障碍导致他们学习操作性技能困难,特别是书写困难;观察力、分辨力、记忆力差等又导致他们的学习难以推进。有鉴于此,教学中教师必须考虑到学生的障碍和补偿需要,除了教给学生精选的知识和技能外,还要利用教学过程适时地提供补偿性训练,以促进智力障碍儿童身心得到全面的发展。

  (四)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是根据智力障碍儿童抽象思维能力低下的特点提出的。直观性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中借助直观教具帮助学生加深对教学内容的感受和理解,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直观性教学原则符合学习者的认知规律,因而该原则对所有学习者都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学校教育中的许多内容是无法在日常生活中被直接感受到和观察到的,所以在学习这一类内容时,必须依赖学习者大脑中已有表象和概念,进行合理的推理和想象。如果学习者头脑中缺乏表象,逻辑思维能力又差,那么很可能导致学习者不理解所学内容。智力障碍儿童因认知障碍、社会经验不足、思维能力低下而在学习时常常表现出表象缺乏、逻辑思维受限、推理困难等问题,因此直观性教学原则正是通过直观的教具、语言、动作、表情,通过让学生接触、观察和模仿,丰富其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这为他们学习知识、形成概念、发展智力服务。因此直观性教学原则能够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容,该原则对智力障碍儿童的应用价值非常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教学中运用该原则应充分考虑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和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等,慎重选用直观教具。

  (五)小步子原则

  小步子原则是根据智力障碍儿童注意力不易集中,理解力、记忆力差等学习障碍提出的。小步子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应按照智力障碍儿童的认知特点和学习能力,提供相适应的教学量。根据智力障碍儿童的心理特征和学情特点,国家规定培智学校每节课为35分钟。但是障碍程度不同、年龄不同、兴趣和习惯等不同的智力障碍儿童具有不同的学习潜力,教师应依据教学内容、学生的障碍程度、注意与记忆的特点以及学习兴趣,合情、合理地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的量。例如教师在教学时,有必要将所讲内容设置为便于学生理解和操作的若干个教学任务和教学环节,带领学生在具体活动中学习和巩固知识、技能。另外,教师要根据每个儿童的接受能力安排教学的分量。特别对教学中的难点、重点一定要坚持低起点、小步子的原则,并依据儿童的能力水平设计教学的难度和坡度,促进儿童的学习。

  (六)个别化原则

  个别化原则是针对智力障碍儿童个体差异大,绝大多数智力障碍儿童具有独特的教育需求而提出的一个教学原则。个别化教学原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个别差异(特点),为每个儿童设计他们所能达到的基本的学习量,然后采取相应的方法促进其发展的一项教学原则。个别化原则的核心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儿童的不同学习能力、学习基础和学习需要。由于智力障碍儿童的障碍程度、认知发展水平、学习能力和情绪状态等均不相同,所以要想在同一个课堂上充分兼顾到所有儿童的教育利益非常困难。为此,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的教学必须贯彻个别化原则,并将其体现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练习和评价各个环节之中。所以,个别化原则实际上包括了教学内容、要求、手段和方法上的个别化。

  (七)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又称充分练习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在充分理解所学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有效记忆策略和反复练习等方法将所学的知识、技能加以内化、长久保持,并在需要时准确再现、正确使用。该原则正是根据智力障碍儿童识记慢、遗忘快、不善运用有效记忆策略的特点而提出的一项教学原则。记忆障碍和不良的记忆策略导致智力障碍儿童的学习效率低下,教师为阻止学生对所学内容遗忘的发生,必须加强巩固练习。

谁知道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有哪些?

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的基本原则包括:(1)

趣味性原则。要求康复人员了解智力残疾儿童的心理特点,调动智力残疾儿童的兴趣,寓教于乐,创造一个和谐、愉快的训练环境,以利于儿童的主动参与和全面发展。

(2)动态性原则。强调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每一名智力残疾儿童,采取相应的措施,主动地适应这种变化。

(3)生活化原则。日常生活中的训练往往能发挥最好的效果,把康复训练融入日常生活活动,充分调动智力残疾儿童的各项感觉功能(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4)个别化原则。

智力残疾儿童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必须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安排不同的训练内容,采取不同的训练方法和手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制定适合智力残疾儿童个性发展的最佳方案。

(5)融合原则。融合原则强调

在为智力残疾儿童提供个别化的、专门的康复服务的同时,要为他们提供一个融合的环境,使他们能够尽早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为将来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6)小步子、多重复原则。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应坚持循序渐进、重复练习、综合

训练的原则,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7)充分发挥潜能原则。要注意发现智力残疾儿童身上潜在的优势,充分利用积极的方面加强训练,帮助他们扬长补短。

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的内容包括:(1)感知能力:主要是训练视、听、嗅、味、触觉、平衡觉和动觉。

(2)认知能力:主要是学习认识常见的物体、分辨常见的关系、形成简单的数字概念和基本的时间概念等。

(3)运动能力:包括大运动人类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性动作和精细运动抓握、翻揭、搓揉、折叠等手眼协调能力。

(4)语言交往能力:包括语言的表达能力(说或写)以及语言的理解能力(听或读);(5)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主要是进食、盥洗、穿着、排便、睡眠等的基本能力;(6)基本的社会适应能力:包括学会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学会与人相处,从参与日常生活活动逐步过渡到参与社会活动,直至适应社会。

对残疾孩子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智力残疾的。 教学习知识,或者生活常识,应该怎么开展

在肢体功能康复或功能代偿阶段,这些器具更为必要。

二是功能恢复的内容,这对肢体残疾儿童尤为重要,不管家庭条件如何。主要是针对肢体残疾的类别进行的肢体器官的功能康复训练,如走路功能的恢复等。

三是功能补偿的内容。主要是某种器官的功能丧失后,用另外的器官代替其功能的能力训练。

二,如脚代替手的功能的训练等。

四是精神培养的内容。主要是自幼培养肢体残疾儿童自强不息的精神一、肢体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内容

肢体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内容和残疾的类别关系密切,这时就开始了艰难的心理适应期。

那些后天残疾的儿童,在生命的危险消失后,马上就进人“我为什么会这样”的心理适应期,顺利度过适应期之后,各种无障碍设施——社区的、家庭的——对他们的教育作用是很大的。家里和社会应该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最起码的无障碍设施。

三、教育方法

肢体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的方法并没有特殊之处,第八章提供的那些行为改变的方法可以大量的使用。

这时建立心理自信、燃起生命之火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就肢体残疾的教育方法而言。

除这些具体的器材外。但是一般情况下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早期教育的一般内容,包括知情意行等各种早期教育的内容,如拉力器、步行车等和训练小肌肉活动的器材,如串珠、小木棒等,下列事项是必须注意的:

1.重建自信

不管是先天肢体残疾还是后天肢体残疾,在发展的某一个阶段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以自卑甚至轻生为主要特征的心理适应期、肢体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器材

肢体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过程需要一定的康复器械或器材,它们包括训练大肌肉活动的器材,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身体功能的重建。这是肢体残疾儿童的生活所必须的。人的代偿功能是令人惊异的,已经有许多用嘴写字、用脚代替手的部分功能的例子。

3.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

包括团结、助人、乐观向上、吃苦耐劳等都是应该培养的。

先天肢残的儿童在他们有了意识,认识到、发现自己和其他人不同时。就会问为什么。各种各样的方法如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术,都可以使用。同时.那些历史上的、现代的残疾名人的事迹和其他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的事迹,都是促使他们顺利走完心理适应期的好素材。

2.功能代偿训练和功能重建

对于许多后天肢残的儿童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早期教育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早期智力开发,意指在孩子具备某种能力之前的适当时期内,给他们提供恰如其分的感官刺激,促进大脑的发育,以加速儿童的先天潜能变为现实的能力;也就是早期给感官以合理的刺激,使它们增加反应的敏感性,启发婴幼儿的潜在智力。即发展小儿感知觉能力、动作及语言能力,培养小儿记忆力、注意力、思维想象力,以及良好情绪和意志等,绝非培养婴幼儿超常专业机能的训练。早期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顺其天性:应根据小儿大脑发育每个阶段的特点进行训练,遵循大脑发育的规律性,抓住大脑发展的关键时机,提供环境条件以发展孩子的智力潜力,既要注意刺激、诱发儿童智力的发展,又要重视培养,发展儿童的良好行为和个性品德。

    2 循序渐进: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孩子的智力发育也有一定的规律,故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应遵循生长发育规律和知识本身的顺序性,由易到难,由浅到深,不能超过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反会防碍儿童智力的发展。

    3 因材施教:不同的孩子,由于遗传素质、生活环境、接受教育及个人努力程度不同,在身心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差异,其兴趣、能力、性格也都不同,即使是双胞胎其智力水平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要根据每个孩子的个性特征,实施不同的教育,而且家长不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智力落后的孩子,更要善于发掘他们各自的特长,激发孩子的兴趣及增强他们的信心,以促进其智力的发展。

    4 避免过度教育:对儿童危害最大的一种教育方式是过度教育。过分的保护包办代替会剥夺孩子练习正常动作的权利和机会,以至限制了智能的发展;好奇好动是儿童的天性,过多的干涉会使孩子胆小、怕事,也会助长他们的反抗心理,过分保护和干涉培养出来的孩子缺乏独立性、自立性。过度期望会给孩子造成压力,使孩子出现神经衰弱、恐惧、逃学、旷课等。

    5 寓教于乐:做游戏和讲故事是最生动、具体的教育形式,适合孩子智力发育,各种游戏活动有利于智力的发展,组织孩子游戏时应注意四个方面,即游戏的活动性、创造性、知识性和角色性。也就是通过游戏活动促进孩子的动作、技能的发展,言语的发育,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促进思维能力及想象力的发展。讲故事、听故事具有培养儿童表达力、注意力、思维力及想象力的综合作用,但应注意故事内容要适合孩子的智力水平,言语要生动,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想象力。

    (6)注意表率作用: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是教育。如对孩子的爱抚守信,穿衣服整齐卫生,言语的温柔礼貌,举止的得体恭雅,处事有条不紊,对长辈的尊敬孝顺。

    近代科学认为,幼儿期是人一生当中智力发展最重要的时期。人格是否健全,在3岁左右就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