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到外省土地(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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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到外省土地
按国家政策,土地三十年不变.但土地是村集体的,这就看村里的规定了.国家不管这事.村干部要说取消了,那就没了.把村干部搞定就行.
不能
原来已经取得承包地的,只要户口迁出,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全家户口农转非,但未迁入设区的市居住的;未将承包地依法交由发包方重新发包的,都可以收回属于自己家庭的承包地.
土地承包法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你姐姐结婚后,如果在你姐夫这边没分地的话,你姐姐的地不用退可以继.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出租农田,不能扣除土地租金来还债,租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共有的,
可以的,前提是要求有土地证或者有村里面的分地证明等能够证明土地是她丈夫的,一般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姨夫和他弟弟已经分户了,那么土地归拟小姨继承.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土地在户口迁出以后就不再享受, 房屋、宅基地即使户口迁出只要所有权人未变更的原权利不变.
什么补偿金啊?说清楚一点,不过通常情况都是不给的,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政策
不可以了.你都不是村集体的一员了,还怎么享受拆迁补偿呢.户口制度的根结就在这里.
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
没有,因为农村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财产,你户口迁出后你就不属于你原来所在的集体,相应的自留地也收归集体,你不再享受原来自留地的使用权
2.农村土地征用补贴是给征用土地当地的农业人口的,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就不再是原地方的农业人口,当然无权享受原地方的补贴了.
户口迁出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或者户口农转非但全家未迁入设区的市,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
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
你人嫁到山东了,不管户口是否迁移,在黑龙江的土地在承包期未到时是可以保留的.不过现在种地有利可图了,你一旦户口迁走了,当地一般会“逼”你退地的.如果户口不迁,你就是不退,当地也没有办法让你退地的.至于.
如果是迁到城市的非农户口,就不得继续承包经营土地,应将土地返还给集体.(关于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当然,如果你手腕多,继续使用,实践中也存在现象,但得不到法律保障) 如果是嫁出去的,在落户地未能承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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