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条例六十二条强拆吗
北京拆迁政策
拆迁拆的是房,征地征的是地这没错吧,你是农户就说明你有宅基地有耕地,这才能给你补偿,你都是非农户了你就没有了这些,那你连补偿都没有了,就算有也很少了,这就是为什么这几年都说农村好农民户口好的原因。所以现在不建议大城市农户转非农,要是真遇到城市发展拆迁的话转了是真吃亏啊!
补偿标准这块目前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无特定标准,基本上会按照您们拆迁时房屋或土地周边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定价。
北京一般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有很多种,比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回迁安置)、其他补偿、其他困难补助和奖励标准等,要看拆迁地区当地给的什么政策。
北京新出台拆迁新规是什么?
“新拆迁条例”细则出台 住户可先拿补偿款再搬迁 居民不认可补偿方案需听证 晨报讯(记者 赵阳)在拆迁时须先圈定补偿资金再征收房屋,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大多数人不满拆迁补偿方案,可通过听证会形式解决……本市关于房屋拆迁的最新细则出台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日前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 开发商不得参与拆迁 开发商不能参与到拆迁活动中,对房屋进行征收和补偿都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此次公布的细则规定,延续了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此外还对各政府部门的分工进行了细化。其中规定,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同时明确表示,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这就是说,区县房管部门将成为拆迁的主责部门,补偿款也由政府来给,并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负责监督。 先确定补偿金再征收 新细则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此次强调必须补偿款到位才搬迁,这充分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不满补偿可要求听证 如果出现被征收人对补偿意见不赞同时,可以通过参加听证会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根据规定,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有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据介绍,目前,北京城乡(9.79,0.02,0.20%)接合部的拆迁不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大都在旧城区,该条规定对于旧城区居民的利益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获安置房不受限购限制 房屋产权调换指被征收人可选择房屋安置,政府提供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拆迁安置房为拆迁过程中获得的实物补偿,相关负责人昨天特别指出,虽然会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由于并非这个家庭主动购买,因此不受北京住房限购政策限制,不会影响已有房产的被拆迁人获得拆迁安置房。
北京新拆迁条例细则?
在“新拆迁条例”出台后不到半年,北京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首都之窗政府公报中发布了已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区县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 《意见》共17条,明确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主体,以及具体程序。与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并未有明显的突破。 《意见》明确,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 相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进行房屋征收的主体都将是政府部门,开发商不能负责拆迁,只能向政府购买已完成拆迁的土地。 旧城居民不满补偿须听证修改 《意见》要求,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北京城乡接合部的拆迁不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大都在旧城区。该条规定对于旧城区居民的利益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征收前先确定补偿资金和房源 此外,《意见》还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相关人士表示,房屋产权调换指被征收人可选择房屋安置,政府提供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 解读 拆迁户应先拿补偿再搬迁 昨天公布的《意见》明确,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尽管此前也有先补偿后搬迁的要求,但由于资金到账需要时日,一些急于开工的工程,会采取让居民先搬迁,约定天数再回来拿钱。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此前房协调研发现,有个别企业利用这个时间差欺骗被拆迁人。此次政府在程序上强调必须补偿款到位才搬迁,这充分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同时,《意见》中还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建设单位包括很多,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基础建设的单位。” ■ 建议 “拆迁补偿应体现土地价值” 《意见》并没有提及房屋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条例要求,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业内人士表示,拆迁补偿应更突出土地价值。“目前北京大部分拆迁都是按照房产的面积来计算,但房屋价值中,房子的成本并不高,建筑安装成本只有每平米三四千元。更多的价值体现在土地上。所以补偿,应该更多体现土地价值。比如所占用的土地应该补偿多少,土地补偿就可以不同区位,分出不同档次。但目前北京的大部分住宅并没有发放土地证,所以这些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摸索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