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会查环保吗
奥运会残奥会鸟巢上的火炬燃烧的燃料是什么?
染起爆
2008年奥运会对环境的要求
本报讯 国庆前夕,北京奥组委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奥组委工程和环境部编制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环境报告(2001~2006)》正式对外发布。
北京奥组委工程和环境部副部长余小萱介绍说,《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环境报告(2001~2006)》是对6年工作的回顾,是对目前奥运工作进程的梳理和小结,有利于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对奥运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
自2001年申奥成功以来,北京市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使国内外公众和媒体从总体上了解绿色奥运的有关情况,北京奥组委围绕6年来的环保工作编制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环境报告(2001~2006)》。报告共分七个章节,全面介绍了申奥成功后的6年里,北京市在治理环境污染、奥运工程的开发建设、奥运场馆的环保技术投入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所做的努力。
■投入1200亿元,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倡导"绿色奥运"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三大理念之一。几年来,为改善城市环境,北京市政府始终把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目标去实现。
以筹办"绿色奥运"为契机,北京市政府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从1998年起,北京市用于环境保护的总投入约为1200亿元人民币,全面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06年北京天然气供应量达到38亿立方米。在终端能源消费中,优质能源比重达到78%。
治理和搬迁了197个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北京炼焦化学厂等141家企业停产搬迁,首钢调整搬迁启动。
兴建了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2001~2006年,分别在市区和郊区建成了14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90%。
建设三道绿色屏障。截至2006年底,北京林地总面积为1581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51%,基本形成了城市、平原、山区三道生态屏障。
■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大气、水环境
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始终是北京市政府关注的重点,为此,北京市有针对性地实施了12个阶段的200多项环境保护措施,使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提高。
调整了能源结构,进行燃煤锅炉改造,针对平房区冬季采暖造成的低空污染,北京市在东城区和西城区开展了电采暖示范工程,2006年又有2500户平房居民实现了煤改电,累计1.1万户平房居民告别了小煤炉;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 在发展公交、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2005年开始实行国Ⅲ标准,陆续淘汰老旧出租车和公交车,去年有3759辆天然气公交车投入运营;加强对裸露地面、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施工工地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城市绿化,控制扬尘污染。
同时,北京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成绩显著。为保证城市生活供水,北京市进一步加强了密云、怀柔水库的水源保护,整治水库周边环境,建立防护网,拆除违章建筑,取缔库区网箱养鱼,保证了水资源清洁。
按照规划要求,北京市加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市区河道清理工作,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系统建设,开展大规模的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工作,部分河道实现了"水清、流畅、岸绿"的目标,推动了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
目前,北京市工业用水已由北京城市用水量的1/3减少至1/4,再生水正在取代清洁水源成为工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城市的园林绿化、道路降尘、洗车、冲厕也在利用再生水,北京已成为全国再生水利用率最高的城市。
■污染防治工程与奥运场馆同时建设,全面诠释绿色理念
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北京奥组委在餐饮、住宿、交通以及场馆的清扫、整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管理和有效控制。同时,对奥运会筹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监管,使各个环节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而达到举办一届环境良好运动会的要求。
在奥运会的筹办过程中,奥组委实行绿色办公,提倡使用可回收、简包装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积极使用再生纸,鼓励自然通风、节约用水、实行垃圾分类等行为。在举办重大赛事、大型活动的过程中,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在铁人三项、公路自行车、马拉松等赛事中,除满足比赛要求外,还特别注重对水源地、自然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方案,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奥运工程的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北京市要求所有涉及奥运的工程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把防治污染工程的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融为一体,随着奥运工程陆续建成,相应的环保配套工程设施也陆续进入收尾阶段。新建奥运场馆在采光、照明、采暖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使用节能产品和技术,积极利用自然采光、通风技术、地热等,要求使用节水型器具,采取中水回用、屋顶收集雨水等措施,有效地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你们知道有哪些措施
一、按照《交通保障方案》,下列机动车减征2008年度7、8、9三个月的养路费:
(一)按单双号行驶的所有社会机动车;
(二)被禁止行驶的黄标车及其它机动车。
二、按照《交通保障方案》,下列机动车不享受本通告规定的减征政策,仍按有关规定征收养路费:
(一)按照《交通保障方案》规定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二)持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有效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机动车和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认定保障城市正常运转通行证的机动车;
(三)违反《交通保障方案》限行规定,擅自上路行驶的机动车。
三、减征养路费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所有机动车仍按养路费征收规定全额缴纳2008年养路费,待缴纳2009年养路费时抵扣应减征的养路费;
(二)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注销、停驶、转籍、丢失及扣押等异动状况的机动车,在办理相应养路费手续时,一并办理应减征养路费的退费手续;
(三)本市内过户的机动车,由新机动车所有人缴纳2009年养路费时抵扣应减征的养路费;
(四)欠缴养路费时段包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机动车所有人在2009年补缴所欠养路费时剔除应减征的养路费;
(五)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的机动车,从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养路费。
机动车所有人不愿先行缴纳2008年度7、8、9三个月养路费的,可于2008年7月19日前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停驶,并持机动车停驶凭证到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
四、按照《交通保障方案》,请下列单位于2008年10月31日前持相关单证到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办理审批手续:
(一)城管、工商、环保部门持车身喷有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清单(加盖公章)及全部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审批手续;
(二)环卫、园林部门持全部车辆清单(加盖公章)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审批手续;
(三)邮政部门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部车辆清单(加盖公章)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通告。
观看奥运会不能带什么?
1、软硬包装饮料与食品;2、易碎品与各类容器,包括但不限于玻璃杯、保温杯、水壶、饭盒等;3、乐器,包括但不限于演奏乐器,口哨等;4、体积较大、不方便带入走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随身物品;5、非奥运会、残奥会参赛国家的旗帜长度超过2米或宽度超过1米的旗帜以及旗杆;6、任何横幅、标语、传单,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宗教、政治、军事、领土、人权、环保、动物保护等内容的宣传品和展示品;7、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8、刀具、球棒、长棍、长柄伞、照相机与摄像机支架等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9、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10、导盲犬除外的动物;11、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滑板、旱冰鞋等;12、未经授权的对讲机、扩音器、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