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信访如何处理 恶意信访举报的处理依据
信访举报人恶意信访举报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恶意的,你有充足证据,可向警察有关领导反映,或信访办。要求提供真实姓名,以诽谤罪起诉他。请采纳
信访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信访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一)拟立案类。处置标准为:经过初步核实,对照党政纪条规,确有违纪事实,需要立案查处,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线索,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机关转办的成案案件线索。
(二)初步核实类。处置标准为:线索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拟进行初步核实的线索。方式和内容上包括侧面了解;发函由被反映人本人作情况说明,或责成被反映人所在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委托下级纪检机关进行了解的问题线索。
(三)暂存类。处置标准为:线索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暂时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线索具体、有可查性,但因其本人、所在部门、时机等因素,不便马上开展核查的;二是相关重要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的;三是曾做过初步核实(含侧面了解等),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迸一步核查的;四是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可信度,但情节简单,缺乏工作切入点,一时难以开展核查工作的,等等。
(四)留存类。处置标准为:线索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基本不具可查性,或者反映的问题不突出,核查价值不大,以及暂存时间较长、核查难度加大的线索。
(五)了结类。处置标准为:线索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过核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是请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其对反映问题予以否认,也无条件开展相关核查工作的;三是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作出恰当处理的;四是按规定应该终止调查的,等等。
群众的上访应该如何接待和处理?
首先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事由等等。对不属于本部门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其具体分管部门。对属于本部门的信访事件,应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然后答复。对信访人员在信访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及时报警。
如果上访情况不属实上访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信访条例》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十八条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