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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退休? 退休批下来后如何办理

怎么办理退休?退休批下来后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退休?需要哪些手续?

一、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3、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注: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退休是怎么办理的?

一、办理条件:

  凡男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满55周岁、女(工人身份)满50周岁,符合国家退休政策,均可办理退休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退休人员需向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所在地街道、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经历等信息)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1张1寸彩照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档案预审

  单位委托其存档机构将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档案进行预审,告知档案中缺失的材料,令其尽快补齐。

  第二步:对将要退休人员做在职减少清算(时间:每月5-10日)

  退休人员当月记账缴费后,凭《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手续,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退休清算单)、下卸退休人员信息库。

  第三步:计算养老金金额、填写相关表格(时间:每月11-15日)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计算养老金,并填写如下表格: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七份

  2、《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1)一式三份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一式两份

  4、《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仅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填写)

  5、《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四份(仅办理档案转街道人员填写)

注: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步:退休审批(时间:每月16-20日)

携带以上填写表格资料和退休人员档案到劳动局社会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由社保科出具退休核准意见,并计算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所需资料:

  1、退休人员档案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4、《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仅办理提前退休人员提供)

  第五步:养老金支付

  社保科退休审批后,到社保基金支付窗口办理养老金支付。外资、三资、破产企业由社会化统筹管理的,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所需资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2、《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1)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仅办理档案转街道人员提供)

  第六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到社保基金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打印退休人员医疗手册。

  所需资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第七步:退休手续办理完毕,材料归档

  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发放退休证(由退休时所在单位盖章)、医疗保险手册、次月支付其养老金。

   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仅办理提前退休人员有此材料)放入退休人员档案。

单位如何办理员工退休手续?

是这样:单位需要办理1、查看职工人事档案是否到了退休年龄和月份,确实到了。女:50周岁(工人)或55周岁(管理)。男:60周岁或55周岁(特殊工种,还要公式一个月)就可以2、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打印养老保险结算单(做减少),3、单位人事部门管理退休的人员根据结算单计算出退休金4、上报到单位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保险科审批无误后拿者退休审批表5、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增加录入退休数据和医保手续(上交加盖医保公章的退休审批表)把在职改为退休(报销比例增加)。6、单位通知职工办理退休下通知单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厂发退休证 。7、下一个月10号左右单位通知职工到企业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存折。

企业支付部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怎么样办理退休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⑵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时限

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退休业务申请,26日后顺延至次月办理,从办结业务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备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退休申请的条件):

1、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2、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此外,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由医院提供有关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