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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针对烟草行业所制定的法律有几种 烟草行业的法律有几种

目前国家针对烟草行业所制定的法律有几种烟草行业的法律有几种

烟草都有那些法律法规

烟草专卖法律有”一法、一条例、三个令和司法解释,这些规定成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日常执法的基本依据:

《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施行,它对《烟草专卖法》进行具体化,便于操作;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2月5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公布,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

《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2002年6月4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卷烟销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麻烦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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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分析卷烟零售客户调查问卷的各项指标统计数据中,透射出目前卷烟销售市场在客户业态、经营思想等方面变化。以金华市浦江县城北访销线普查数据为例,分析如下:

  业态分析:

  城北访销线共计有证客户255户,其中有证户214户(停歇业2户),无证零售客户41户。有证零售客户业态分布中,食杂店200户,烟酒专卖店2户,超市5户,娱乐服务业2户,其它类3户。从普查情况看,纯粹烟酒专卖店逐年减少(06年烟酒专卖店8家07年减少为2家);超市类逐年增多(06年超市类1家增加到07年5家)。

  烟酒专卖类客户减少主要成因有两点:一是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赚钱门路越来越广,有的店主改行去做更大的生意;二是在烟草公司合理定量、合理客户类别、均衡供货、扶持中小户等多种举措实施下,单纯经营卷烟已无法取得高额利润;三是卷烟经营利润增长,难以追上房租费年年攀升的速度,因此烟酒专卖店转型是必然,经营范围呈多元化。

  超市类客户逐步增多的原因归集为:一是2007年度烟草公司客户分类标准对超市定义标准有所修改。二是规模、规范经营的超市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

  通过分析得出超市类客户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我们在实施卷烟营销工作中应将这个类型的客户作为卷烟销售的主力军和推动明码实价的领头羊来对待。

  市场类型分析:

  城北访销线城市卷烟零售客户共计155户,其中有证客户140户,无证客户15户,占本片区城市总人口比例0.698%;农村卷烟零售客户100户,其中有证客户74户,无证客户26户,占本片区农村总人口比例为0.637%.从数据来分析,农村零售客户分布密集程度逐步靠近城市。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区域常住人口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按户籍人口数作为许可证办理依据存在不合理因素。

  此次普查显示,较多的农村客户反映:由于烟草专卖许可证在自然村越办越多(只要条件允许,不管新办户邻屋是否有老客户都可以办证)。农村有证客户分布过于密集,为争夺有限的消费群体,引起农村零售客户不正当竞争恶性循环,这也是农村明码实价工作难以推进的主要成因。

  商圈类型分析:

  城北214户有证卷烟零售客户商圈调查,其中商业(集贸)区16户,居民区(社区)172户,工业区24户,学区2户。

  居民区客户居多,这也反映出城北访销线卷烟消费对象通常为附近居民,销售品牌较为固定,只有利于成熟期品牌的营销。由于经营方式、经营思想的顽固性,新品牌培育期间表现不好。目前常规品牌数36个,一般居民区内的零售客户B类客户平均月进货品牌个数只能达到25个左右;商圈范围内的零售客户相对经营能力较强,A类户月均进货品牌个数在40个左右,但与城中片区、城西片区的A类客户月进货品牌44个左右相比应有差距。依据普查数据显示,在卷烟营销服务中客户经理应该将改善零售客户经营、提升零售客户素质作为营销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突破口。

  连锁方式分析:

  目前卷烟经营还没有连锁经营,都是独立的经营个体。但有两种类型值得注意:一类是同一单店形象标志超市,形式是独立的,但是都是同一法人,如中联超市某某分店、信得利超市某某分店、兴客隆超市某某分店。这一类客户经营较为规范,卷烟价格执行到位。另外一类则是同名个体超市,其经营者一般沾亲带故,经营者以外地人为主,在经营卷烟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卷烟价格的执行不到位,是造成卷烟市场价格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两者都存在圈内卷烟调剂现象,但是要区别对待。

  经营时间分析:

  普查问卷汇总结果显示,214个客户中一天营业时间不足12个小时2户,12-16小时99户,16小时以上113户。可见时间战是零售客户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16小时营业时间的比例达到了53.3%.这群零售客户绝大多数都有棋牌、台球等业余经营,消费群体主要在外地人聚集的工业区、农村。

  调查结果表明,零售客户相互竞争越来越烈,谋生获利不能单纯局限于副食、卷烟经营获利上,更多是牺牲休息时间,延长营业时间,促进营业额增长。随着经济发展、信息的发达,零售客户经营副食不能仅局限于某一经营方式,多方位多渠道的灵活经营是食杂类客户将来的谋生之路。这就要提醒客户经理,在工作中要加强与零售客户的沟通,拓宽经营思路,扩充零售客户利益来源。

  库存指导服务接受度:

  城北片区愿意接受公司帮助建立卷烟库存管理系统的只有7户,只占总零售客户的3.3%.

  零售客户不愿意参加库存管理的原因主要是:

  1、很多客户的商品堆放都是杂乱无序,而且由于目前卷烟包装无烟箱,塑料包装拆开后都是增加堆放面积、陈列更凌乱,这是客户不愿意盘库存的主要原因。

  2、农村客户认为本身经营卷烟都是要多少进多少,库存一目了然,不需要再劳师动众。

  3、客户认为库存量和销售业绩都是商业机密,只要依法经营,公司没有权限管客户的库存。并且,部分客户认为他们的税收增加都与烟草公司公开他们的销售数据机密有关,认为这属于侵权行为。

  此调查结果表明,零售客户对库存管理不以为然,十分反感,认为多次一举,此举最终会影响零售客户经营业绩和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

  总而言之,从此次普查数据指标分析当中,可以看出卷烟零售客户希望通过经营来获利的迫切感,但是缺乏经营指导,仅处于投石问路阶段。这给烟草客户经理指明工作思路,要发展客户关系实现员工自身价值提升。因此作为一线客户经理,更应该分析各项指标、善于发现问题,把改善零售客户经营、提升零售客户素质作为营销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突破口。/span

烟草法律法规宣传都包括哪些方面

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选定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内容很多,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省级有省级的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有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当地的管理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制定了1、2、3号令,其条款共有54章119条。这些烟草法律法规可印制成一本书,这还不包括地方性规章规定在内。诸多的烟草法律法规,如果不分重点一律普遍的宣传,不用说其它的,只是阅读恐怕也会花费几天时间。因此,宣传烟草法律法规,需对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选择后,突出重点进行宣传。那么,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究竟该如何选定呢?笔者认为:原则是“抓住核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第一,选择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必须知晓的内容进行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这是烟草专卖管理的核心。对类似这样的烟草法律规定必须作反复、深入地宣传。 必须让经营者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生产、经营卷烟必须申办并持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其它经营项目没有法律规定类似的限制。 第二,结合实际选择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从烟叶的种植到收购、调拨,从烟草制品的运输到销售,从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到销售,从烟草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贸易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都作了规定。而在本地区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可能把这些规定都作为宣传的内容。应结合本地实际,烟叶生产地区就应将种植收购烟叶的法律法规确定为主要宣传内容,只有经营卷烟而没有种植生产烟叶的地区就不必把种植收购烟叶的法律法规确定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宣传内容的选择应结合实际的需要而定。 第三,选择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应突出重点。重点内容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重点。在制假、售假、贩假比较严重的地区就应把关于制贩、售假烟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责任进行经常的反复宣传。只有突出宣传重点并长期管理打击才能遏止住违法行为的屡屡发生。

我国有哪些禁烟的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该细则主要还是倡导性的,并未写明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