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其他

属于人民法院的事有哪些 下列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事

人民法院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属于人民法院的事有哪些 下列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事

民事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对法院审理的案件,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区分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简单来说,上述三种案件,有以下区别:1、刑事案件,是指审理犯罪的案件;2、行政案件,是指审理民告官的案件.3、民事案件,是指审理私人之间民间争议的案件.除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之外,都属于民事案件.具体包括:合同纠纷案件、劳动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财产权属纠纷案件、商业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哪些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有哪些

包括离婚、离婚的财产纠纷、恋爱引起的财物纠纷、抚育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 第十一类属适用特别程序的事由.包括选民资格、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撤销死亡宣.

请问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包括哪些

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法院叫高级法院,每个地区、地级市的法院叫中级人民法院.比如山东省,只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个是高级法院,山东省有17个地市,每个地市有一个中级人民法院.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其中,《刑诉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如下: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哪些活动属于民事诉讼活动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和作出判决属于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我国法院一共分为哪几个?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铁路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洲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哪些?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设立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除涉外案件外,基于某些案件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两类: 第一,海事、海商案件.第二,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