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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篮球怎么把球举起来
呵呵 看了上面的回答 什么啊 楼住说的是在3分线外面晃一下 然后把对方骗起来 你可以不按S 继续走两步投篮吗? 这个问题之前也困扰了我很久,现在终于知道了。 首先,你要晃对方的球 一定是你队友传给你的球,如果是你自己带到3分线外,轻按下D 就不能动了,必须按S 后才能继续接到球投篮,如果对方速度快,这样的举动是毫无意义的。只能浪费时间,而且传多了容易被断。知道为什么必须要队友的传球才能做那样的动作吗?很简单,篮球里面有个专业名词叫“二次运球”如果楼主略懂点篮球知识,也就很容易明白这个道理了吧。就是接到队友的球后 轻轻按下D 成功骗过对方防守后 轻松按D 投篮。这个之前版本还挺好用的。但是现在的版本这个招数很容易被破,如果不能成功骗过对方起跳,那么你被断球的几率就大大提高了,如果对方追上你,你们都在3分线外, 对方离你一步距离按S 你的球就会挣扎半天 然后到他手里。这样还不如传给内线的队友呢.. 呵呵 说了这么多 也不知道楼主听懂了没。 要是有什么疑问可以来3区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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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JR从来都不是一个无私的人,就像他在身上刻下的纹身“In Love With My Money”一样,他很爱钱,他也因为钱不断的去努力的向上攀爬来稳固自己的家庭。人们喜欢用浪子回头来描述JR的生涯。事实也确实如此,在进入联盟后,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能找好自己的定位,他是一个神经刀,喜欢疯狂释放自己的进攻欲望,但是对防守的忽视也令他在之前的生涯中染上“毒瘤”的称号。
JR的右臂有个纹身,是一张扣篮的图片,也是JR的第一个纹身,当时他只有15岁。图中的人物是文斯-卡特,JR把名字和背上的号码换成了自己的。从这个纹身可以看的出,他很热爱篮球,而这也是几乎贯穿了他整个生活的运动。在篮球方面,他享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的同时却也饱含着放荡不羁的个性。也正是他这种“另类”让这几乎所有执教过他的教练都感到过无比的头疼。
2004年,还是高中生的JR史密斯并没有得到多少关注度。那时候他参加了麦当劳全美高中生明星赛。在比赛中,他用被激情注满的身体贡献了一场精彩绝伦的对抗,他投进了5记三分球,得到了全场最高的25分,并且和饱含期盼的德怀特-霍华德共同获得了那场比赛的MVP。随后他收到了北卡大学的邀请,可出人意料的是,他没有接受北卡的招纳,选择加入了NBA。
在那一年的选秀中,JR在第一轮第十八顺位被黄蜂队选中,那个时候黄蜂的教练是拜伦-斯科特,一个不习惯去执教稚嫩年轻人的教练。在JR习惯了众星捧月的高中联赛后,他很难去接受自己被教练所要求的角色定位。所以仅仅过了一年,JR和教练之间的矛盾就越演越烈。
一次,斯科特在黄蜂伤兵满营的情况下依然不选择安排JR上场。这一举动,狠狠地刺痛了JR骄傲的内心。他在赛后采访时大胆的提出了他的教练太“自大”,并且抱怨了他们缺少交流,甚至还希望球队将自己交易。随后在2005-06赛季结束后,黄蜂队送走了JR。
可是JR-史密斯并没有在2年的NBA赛季中变得成熟一些,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不能很好的融于NBA是教练忽视了他的天赋。在掘金队的初期,他始终无法琢磨透自己的定位。而他的教练还是一个几乎一辈子的时间都在跟篮球打交道,第7位获得千胜的教练的功勋卓越的传奇教练——乔治-卡尔。你可以很容易去揣度出卡尔对这个另类的厌倦。
JR和卡尔的关系很不好,他甚至把卡尔当作是自己未斩获荣光的最大的敌人。于是你经常可以看到JR在比赛中会在最坏的时机去投神经三分,和卡尔不断的去争执着出场时间,甚至一上场就会找机会把球投出去。某些时候他会把卡尔气的抽搐以至于说出“看着篮球这项运动在我面前被羞辱了 ”的话。
在为掘金队效力的五年内,掘金队最好的成绩是在2009年打进了西部决赛,对战最后的总冠军湖人队。除此之外,他们都是在季后赛中早早出局。在掘金的最后时期JR即使找到了自己在定位也依旧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他防守稀松,态度低劣。他把自己的高峰归结于球迷的热情,把低谷总结为教练,和掘金的分崩离析也在意料之中上演。
JR远走尼克斯期望开启一段新的生涯。但纸醉金迷的尼克斯根本不是浪子的归宿。虽然他在尼克斯有过一个看的过去的赛季,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他会被定义为尼克斯的“毒瘤”。也许经过时间的打磨,JR终于接受了自己第六人的定位,但是遭乱的打法,慵懒的防守始终不能令JR得到应有的绽放。即使2012-13赛季,他拿到了职业生涯场均最高的18.1分,也无法说尼克斯是拯救他的神圣之地。
他不是纯洁的天使,更不是被黑暗覆盖的恶魔,从在04年被选中到转辗至尼克斯,他几乎没有适合自己的球队。不过,生命总是充满变数与随性,终于有那么一个机会,JR找到了拯救了自己的地方———克利夫兰骑士。
如果说是骑士拯救了JR,倒不如说JR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他适应骑士的体系,在技术层面上他是个优秀的3D球员,2015-16赛季,他打破了骑士队单赛季三分命中次数。更为重要的一点,JR在防守端一扫之前的萎靡用焕然一新的态度去提升自己防守的压迫性。
在2015-16赛季的总决赛中,他做好了自己的本职,不仅在进攻端贡献了自己的火力,防守端的他也很好的限制住了克莱-汤普森亦或者是换防后的对手。
如果你明白JR的跌宕起伏的生涯后,你才会理解他在夺冠后的满目泪水,这个男人甚至在接受采访时依旧没有控制的住自己的情绪。这或许是他在成功后对曾获阴霾的宣泄,亦或者是可以获得大合同的喜悦,甚至是缘由那句女儿曾在采访中表达出的爸爸可以不被骑士裁掉而感到骄傲的童真之语。但不管怎么样,真实的JR从来都不是纯洁的天使,更不是被黑暗覆盖的恶魔。他会用复杂的纹身修饰自己的全身,更加会以对家庭无法动摇的忠诚去履行自己的责任。无论是在球场上,还是生活中,他的错误和缺点多的让你数不过来,可是令一方面,他那饱享着无与伦比的激情和无可撼动的忠诚却也会让你心生敬畏。
这是真实的JR-史密斯,他的生活因为篮球而改变。他会去感恩生命的馈赠而捐助灾民,也曾因年少的疏忽而令自己的好友丧失了生命。他是一个在成人世界里试图长大的少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背负着浪费天赋的包袱,也由于抽风的表现一度被认为是联盟里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典型。而随着时光的追溯他洗尽乌戾归来,把神经交付给了青葱岁月,化身成一把直插人心腹的刀。
他是JR-史密斯,是个浪子,也是个铁骨铮铮的男儿。在NBA冗长的历史中,他不值得被谨记,也许有一天,曾心心念念着他的球迷都会将他遗忘,淡忘掉他球衣上的数字,淡忘掉他所有技惊四座的瞬间,就如同人们淡忘了自己的青春一样。不过,那些曾因JR的满腔热血所烙印在心底的悸动和执着,却永远都不会泯灭。
转自:zhuanlan.zhihu/p/2299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