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在一起生了四个孩子,没拿结婚证,现在老公在外面和别人又生了两个儿子?
(94年之前在一起的)婚姻法有一条叫做事实婚姻,具体条规我记不清楚, 大概是没拿结婚证 但是同居多年,双方家庭(父母那边)都清楚二人的关系,你孩子都有了 肯定符合这一条.告他重婚.(94年之后在一起的)PS:改革开放那会儿很多人都没结婚证,家里办酒就算是结婚了 我父母也是这样的,但是他们属于事实婚姻不过这个要看你们在一起的年份 因为新婚姻法 不承认事实婚姻,对这类关系定义为“同居”若分开即为结束同居,有孩子可以协商抚养问题 协商不成功可以起诉.当然起诉这个东东呢 具有不可定性,要是你赢了 说不定你还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补偿费..
没有法律保护 毕竟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没有领过结婚证,就算你们有了三个孩子,你们两个也还只是情侣关系额,是没有法律保护的.所以你想分手可以直接跟他提的.至于孩子就看你们自己之间是如何协商的,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呵呵生了孩子造成了夫妻事实,叫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就是要分手也要到法院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