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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奈一个转身之间,你做了她的红颜。是什么意思? 当一男人说你是知己时

怎奈一个转身之间,你做了她的红颜。是什么意思?当一男人说你是知己时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是什么诗

1、“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这句话出处不是诗,是出自散文《项脊轩志》。

  2、原文

  项脊轩志

  归有光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堦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

  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3、译文

  项脊轩,是过去的南阁楼。屋里只有一丈见方,可以容纳一个人居住。这座百年老屋,(屋顶墙上的)泥土从上边漏下来,积聚的流水一直往下流淌;我每次动书桌,环视四周没有可以安置桌案的地方。屋子又朝北,不能被阳光照到,白天过了中午(屋内)就已昏暗。我稍稍修理了一下,使它不从上面漏土漏雨。在前面开了四扇窗子,在院子四周砌上围墙,用来挡住南面射来的日光,日光反射照耀,室内才明亮起来。我在庭院里随意地种上兰花、桂树、竹子等草木,往日的栏杆,也增加了新的光彩。家中的(这里不翻译成“借来的”)书摆满了书架,我仰头高声吟诵诗歌,有时又静静地独自端坐,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声音;庭院、台阶前静悄悄的,小鸟不时飞下来啄食,人走到它跟前也不离开。农历十五的夜晚,明月高悬,照亮半截墙壁,桂树的影子交杂错落,微风吹过影子摇动,可爱极了。

  然而我住在这里,有许多值得高兴的事,也有许多值得悲伤的事。在这以前,庭院南北相通成为一体。等到伯父叔父们分了家,在室内外设置了许多小门,墙壁到处都是。分家后,狗把原住同一庭院的人当作陌生人,客人得越过厨房去吃饭,鸡在厅堂里栖息。庭院中开始是篱笆隔开,然后又砌成了墙,一共变了两次。家中有个老婆婆,曾经在这里居住过。这个老婆婆,是我死去的祖母的婢女,给两代人喂过奶,先母对她很好。房子的西边和内室相连,先母曾经常来。老婆婆常常对我说:“这个地方,你母亲曾经站在这儿。”老婆婆又说:“你姐姐在我怀中,呱呱地哭泣;你母亲用手指敲着房门说:‘孩子是冷呢,还是想吃东西呢?’我隔着门一一回答……”话还没有说完,我就哭起来,老婆婆也流下了眼泪。我从十五岁起就在轩内读书,有一天,祖母来看我,说:“我的孩子,好久没有见到你的身影了,为什么整天默默地呆在这里,真像个女孩子呀?”等到离开时,用手关上门,自言自语地说:“我们家读书人很久没有得到功名了,(我)孩子的成功,就指日可待了啊!”不一会,拿着一个象笏过来,说:“这是我祖父太常公宣德年间拿着去朝见皇帝用的,以后你一定会用到它!”瞻仰回顾旧日遗物,就像在昨天一样,真让人忍不住放声大哭。

  项脊轩的东边曾经是厨房,人们到那里去,必须从轩前经过。我关着窗子住在里面,时间长了,能够根据脚步声辨别是谁。项脊轩一共遭过四次火灾,能够不被焚毁,大概是有神灵在保护着吧。

  项脊生说:巴蜀地方有个名叫清的寡妇,她继承了丈夫留下的朱砂矿,采矿获利为天下第一,后来秦始皇筑“女怀清台”纪念她。刘备与曹操争夺天下,诸葛亮出身陇中由务农出而建立勋业。当这两个人还待在不为人所知的偏僻角落时,世人又怎么能知道他们呢?我今天居住在这破旧的小屋里,却自得其乐,以为有奇景异致。如果有知道我这种境遇的人,恐怕会把我看作目光短浅的井底之蛙吧!

  我作了这篇文章之后,过了五年,我的妻子嫁到我家来,她时常来到轩中,向我问一些旧时的事情,有时伏在桌旁学写字。我妻子回娘家探亲,回来转述她的小妹妹们的话说:“听说姐姐家有个小阁楼,那么,什么叫小阁楼呢?”这以后六年,我的妻子去世,项脊轩破败没有整修。又过了两年,我很长时间生病卧床没有什么(精神上的)寄托,就派人再次修缮南阁子,格局跟过去稍有不同。然而这之后我多在外边,不常住在这里。

  庭院中有一株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那年我亲手种植的,如今已经高高挺立着,枝叶繁茂像伞一样了。

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这两句分别是什么意思

1、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个小子是想中山狼一样的忘恩负义的无耻之徒,小人得志之后无比的猖狂。

2、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这句话的意思是,女孩子身体娇弱像花柳一样经不起摧残,一年的时间就死去了。

这两句话出自《红楼梦》。是曹雪芹对迎春的判词,这里的“中山狼”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子系二字组合起来刚好是孙字的繁体字。说的是孙绍祖忘恩负义,无耻之极。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说的是贾迎春嫁给孙绍祖保守苦难,一年时间就凄惨地死去了。

扩展资料:

贾迎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是贾宝玉的堂姐。

迎春懦弱怕事,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银子还不出,便把她嫁给孙家,拿她抵债。出嫁后一年,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所以说她一载赴黄粱,这也预示着荣国府已经开始逐步走向衰败。

中山狼:宋谢良《中山狼传》载,春秋时赵简子猎于中山,有狼被简子所逐,狼求救于东郭先生,东郭先生轰走了赵简子,掩护了狼,过后,狼反要吃掉东郭先生。后来因把忘恩负义的人称为"中山狼"。这里比喻孙绍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