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讲贫富差距都以家庭为单位的?很多人父子都断绝关系的 中国人贫富差距
从经济学角度简述贫富差距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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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
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
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
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
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
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
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三种生产要素发挥了巨大财富调整力量。房地产、矿产、证券等成为“最赚钱”的暴利行业,少部分人借此一夜间站到社会财富的顶端,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随着房价暴涨,“没有房子的人”远远被抛到财富大门之外。
收入的高低不是凭劳动来而是靠“抢身份”来提高。如果能抢到电力、电信、石油、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或是“抢”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身份,就等于“抢”到了高收入、高福利、高阶层,这种群体之间的差距,必将成为新时代社会矛盾的“燃点”,成为社会不能和谐相处的症结之处。
五种收入并存成为目前社会群体被撕裂的现状。
这“五色”收入具体划分为:“白色收入”——指正常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黑色收入”——指通过贪污、受贿、偷盗、抢劫、欺诈、贩毒、走私等获得的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指介于合法与非法收入之间的群体,如渗透到各个行业的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礼金等名目繁多;“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收入、如黑砖窑、黑煤窑等;“金色收入”——指利用股票、期货、黄金等资本获得的收益。这五种收入群体成为各个社会阶层贫富直接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当今处在这五种收入之外的还有占据中国最主要劳动力的成份的农民工,这部分人群大部分收入来缘不明、不稳、不高,处在社会最危险的边缘,也是将来造成社会动荡的直接“爆发点”。
由此可见,我国收入分配已经走到亟待调整的“十字路口”,缩小贫富差距,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十分迫切,否则的话,和谐社会必将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
如何看待“炫富”行为?
现在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人们也越来越有钱了,有钱人多了,在经意或不经意间露出的一些值钱的小东西就会被认为是炫富。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炫富的人多了炫富这件事也就大了,也就引起了很多人的不忿。
其实炫富这件事情是可大可小的。往大了说,这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场不小的思想动荡。往小了说,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个人的生活态度,个人的行为习惯罢了。
其实人家只是在分享自己新得的东西而已,在人家自己看来这不过是他们生活的常态罢了,只是在其他的根本用不起这些东西的人看来就是对方在炫耀了,就引起心理的不平衡了。
若是真的说起来,其实只有平时用不起的突然用上了,分享给亲戚朋友才是为了炫耀。真正有钱的人,每天见到的用到的接触到的就是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奢侈品”的东西,对他们来说这才是生活的常态,有怎么能说是炫富呢?他们本来就有钱,用自己的钱给自己买东西又有什么不对的呢?假如国内首富带了一支名牌表还不小心让人看见了,这是炫富吗?不是。要是他带了一块廉价的表才是有问题吧!
其实我觉得炫富是没必要的,真正的富是不需要炫的,因为本来就很富。炫富的通常就是那些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这大概就是俗话说的“一瓶水不响,半瓶水晃荡”了。
我觉得因为别人炫富就感到不平衡就更不必要了,人家再炫再富有也是人家的不是你的。与其花时间去嫉妒别人的富有,不如脚踏实地是自己比对方更加富有。富有并不是只是金钱上的富有,还有精神上的富有。当你学会知足常乐,当你学会努力奋进,当你学会平常心的时候,你其实就已经很富有了。
所以,当你面对别人炫富时,就以平常心去对待就好了。炫不炫富是人家自己的选择,和你其实没有多大的关系。
怎样理解当今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贫困化"?
贫富悬殊的状况已不是个别现象。而且,由于两个事实会进一步促进这一现象的恶性发展与扩大:一是若干私营企业主已经与某些党政官员结成了难解之缘。有的官员尽管工资收入有限,但其灰色收入却相当惊人。称病住院、儿婚女嫁、爹娘归西、工作调整、出外参观,甚至其他借口,就可收受花不完的钱;有的握有土地、企业股份、报酬提成,实际上有的已经是事实上的老板。二是分配不公,也就是与其劳动支出或贡献无关的收入增大。一些垄断行业的中高级职员、效益高的企业承包人等的收入,比一般职工的工资要高出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多。少数影星、球星、律师、广告人、教授、作家的财富也达百万、千万。问题更在于,高收入者在暴富挥霍的同时,还会拿出一部分当作资本,通过代理人投向生产流通、参与炒股等,追逐资本增值。
但是,作为社会另一端的贫穷者队伍不断增加。他们是下岗人员、停产半停产以及所谓“放长假”人员、提前退休尤其是在地方小企业和大集体单位的人员、贫困地区和因无法抗拒原因而产生贫困的农民等等。虽然不少地方公布过最低收入保障标准及救济标准,但实际上很难兑现。他们的实际收入,最低的不要说养家,连个人生活也难保证。医疗的困难就更为普遍。这个庞大的人群,与灯红酒绿、一掷千金的富人相比,十分显眼。
由此可以看到,贫富悬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进而联想到两极分化,决不是无病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