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同事故意绊倒摔跤了,当时我气不过跟她的上司和我的上司说了这件事情,事后气消了有点后悔,因为?
更新时间:2021-12-25 18:35:50 • 作者:SHELLY •阅读 1875
刚才一同事问我: 如果你的上司在你前面跌倒了你怎么办?
如果你没有想就上去搀扶,那么我很感激你,因为你很善良。
如果你想了半天才上去搀扶,那么我说,你的思想太复杂了,
如果你想了半天还是不去搀扶,那么我想说你在这个公司玩完了
发生口角时对方自己摔倒我有责任吗?
如果你描述的是事实,你没有责任 。不是有邻居在吗,这些人不是你的证人吗?按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她需要先提供证据。
还有推打是需要证据和验伤的,她宣扬而没有报案,就更不用怕她。说明她心虚。
而且胡乱宣扬被打伤而没用证据,可控告她侵权。(吓吓她)
我找同事跟他闹着玩,结果摔伤腿,这种事情应该怎样归责任?谢谢!
双方都有责任,他不是故意造成你的伤害,处理此问题,只能依据公平原则,所以基本上他只需要支付一半,除非他有过错或者比较大。可追问,望采纳
请问被他人有意推倒造成伤害,怎么定性和处理?
属于故意伤害,根据受伤程度决定如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