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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还没有领证也在我家住这呢,我平常都把工资打给她,另外她也带孩子上学我每月工资都不剩,这样托吗?

我俩还没有领证也在我家住这呢,我平常都把工资打给她,另外她也带孩子上学我每月工资都不剩,这样托吗?

还没结婚呢,他妈妈老要我男朋友把工资给她,我怎么办?

找个人他妈妈的亲戚或者是你的亲戚来管管~

我俩领了证,还没办婚礼,他工资卡应该交给我保管么?女孩们告诉我的,可是他却没有这个意思。

嗯。其实很简单。你有这想法但是没强制实施说明你不是那种强悍的女人。工资卡还是要男方主动交出来好。但是你说他没有这个意思。你们都到这个份上了感情肯定是有的。这就排除他不喜欢你的可能性。那就是他不是那种会主动交出工资的人。其实这种人我还是蛮难理解的。因为我的男朋友。我们还没结婚。他已经会拿钱给我保管了。所以要么就是他主动交钱!要么就是他不想交钱!如果你想保管。还是要徐徐渐进的

结婚马上一百天了,还没有登记,老公给的解释是登记不登空,他的工资他妈都拿着呢,不好意思管他妈要,等

一句话两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目前只是同居关系,如果两人分开,财产分割时,夫妻关系与同居关系所遵循的原则完全不同,因此,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事实上,为什么不在办酒席前把登记手续办了呢?为什么匆匆忙忙地把自己给嫁了,如果相信他是你一生的依靠,那嫁就嫁了,这是一说;另一说,既然相信他,结婚又不是图他家的财产,准备离婚的,那又何必非要在某个时间办呢?你对象说晚一点就晚一点吧,他已经说了登记不登空,他已经说了他要正式一点,你为什么会不相信而纠结?如果不相信他,又何必嫁给他?他的解释成立,出发点也很好,你为什么不自信呢?其实,信任是互相的,尊重是互相的,生活是共同携手,不要猜忌,无事生非!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所著《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观点,此“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

因此,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方式,以“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另外,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和老婆还没离婚,现在不联系,她带着孩子,我一个月大概6000工资,应该给她们多少生活费

你月工资的3分之一吧。如果是个婴儿的话,你月工资的3分之二。一般人吃喝拉撒的一个月不需要太多钱,有吃有喝能活着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