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了别人家老人的遗物被子之类的东西之后察了察嘴怎么办啊? 留了老人的遗物感觉运气差
老人的遗物如何处理?
老人的遗物还是给她烧过去吧,传统的说法是不要让她冷着了!还有就是这类东西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主要看个人,如果不相信的话留着做纪念作为一种缅怀也是可以的。
望采纳!
老人遗物怎么处理比较好啊
在老人遗物理挑几件他平时最喜欢的东西烧掉,比如枕头啊,帽子,衣服啊,还有他经常用的一些小东西,是有这个习俗的。
照片你们可以保存,遗像是要挂起来,或者找个供桌放到上面,需要注意的是遗像一定要挂在客厅里面,千万不能挂到卧室。这个是有讲究的。
至于老人的衣服和平时用的东西,送人也行,烧了也可以,实在不行就找个包袱包起来丢了。这个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
拿了人家的东西被发现怎么办?
老老实实还给人家,道歉,下次不会了,必须的!
如果拿了别人东西别人报警立案侦查了再还回去还会被判刑么
1、如果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或盗窃次数在3次以上的话,即使返还了财产,还是会构成盗窃罪的,会收到刑事处罚,返还财物只是从轻情节。如果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内,且是首犯的话,可以不起诉。
2、依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