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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无车承运和网络货运的申报是一样的流程吗? 网络货运的运营模式

我想问一下无车承运和网络货运的申报是一样的流程吗?网络货运的运营模式

网络货运与车货匹配有什么差别吗?

以好运联联平台为例,网络货运与车货匹配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服务性质的区别。网络货运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而非物流辅助服务,是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的。而车货匹配属于信息撮合交易,不是运输服务,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无车承运人资质如何办理?

1、无车承运人作为一种新业态,在我国正处于研究试点阶段,没有法律法规授权设立无车承运人资质许可事项,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相应许可申请。

现有无车承运人企业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由市级运管机构组织申报,经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审核确定的。但2017年和2018年交通运输部没有补充增加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的工作计划,不接受新增无车承运人试点申请。

2、根据工作安排, 2018年底交通运输部将在总结近两年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改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出台无车承运资质许可条件,并出台相关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3、交通运输部修订相关法律和出台相关经营管理服务规范后,届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再依法受理无车承运资质许可申请。

扩展资料

试点监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要求,受部委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承担全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工作。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驻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组具体承担了无车承运人监测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

无车承运人监测系统的正式发布上线实现了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试点工作的运行电子化监测,可有效助力规范无车承运人行为,推进信用建设,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

经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物流试点企业相继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了系统对接,首日监测运单数216单,运量14388吨。

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开展无车承运人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在于,其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推动实现“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

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对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交通信息网-无车承运人资质该如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平台是什么意思?

“无车承运人”是指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平台”即为此类运输方提供的平台。

无车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通常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

该类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物流资源,优化了物流市场格局,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批发”物流而产生的差价。

扩展资料:

随着“互联网+物流平台”的高效运用,无需购买运输车辆、轻资产运营、具备高效整合社会物流资源的“无车承运人”经营主体有望成为中国物流业发展的新趋势。

“无车承运人”不仅有效提升了社会物流综合效益、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还将推动中国物流业朝着“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方向发展,是物流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无车承运人”作为平台商,能与运输商共生,既能作为服务商提高服务议价能力,同时也能给货主、客户提供更多集约化服务。

作为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交通运输部已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上海、深圳等地已启动“无车承运人”申报审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能否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

无车承运人可以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

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今年10月至2017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意见》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将更有申请试点企业的资格:

1、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运输经营组织化、集约化程度较高;

2、具备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能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实际承运人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

3、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规范,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具备较强的赔付能力,能够承担全程运输风险。

根据上述要求,我们不难发现,除了常规对物流企业业务发展能力的要求之外,特别对“具备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有明确要求。个人总结认为除物流企业自身发展能力,物流运输管理软件技术及管理模式落后也是影响“无车承运人”模式发展缓慢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