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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农民现在子女是公务员,但是没有分户那么子女那份土地收回吗?

子女是公务员和事业当位的子女在农村父母死后可次继承土地所有权吗?

父母是农民现在子女是公务员,但是没有分户那么子女那份土地收回吗?

不能!根本没有什么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只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没有一寸属于个人,任何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承包给集体成员,承包人也只有使用权,绝无所有权.

农村父母事公务员子女可以分农田吗

不能了,必须把户口迁走

我是公务员,原来是农村户口,有土地,但生产队没有收回,我还有权.

当事人户籍迁走之后,就没有资格享有承包农村土地的资格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民子女考上公务员后户口土地要 变动吗?

必须是非农业户口,因为你成为公务员之后,就是为国家工作的人,按照计划经济那会的说法,就是吃国家粮的人,因此你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工资待遇、职务级别、医疗等等都是跟非农业户口挂钩的,这也就是现在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难题所在,因此你必须把户口专为非农业户口

父母不在了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

这件事情牵扯到三部法律法规,继承法规定的顺序为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叔叔是近亲属,应该继承该户籍所有财产,土地法规定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确权后,现有土地使用权应该归户籍持有人所有,不应该收回,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现行政策支持农村农民的一切合法行为,土地是你叔叔唯一的生活来源,不可剥夺.

以前父母把土地分了一部分给大儿子,现在大儿子是公务员,父母想.

如果是城镇户口的公务员可以收回,土地只是给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员,

父母的土地确权已经确权到一个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有权利再来分土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此,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承包权不能自然继承,而应当重新进行发包.

土地确权后子女与父母分户,子女是村集体成员,子女可以继承承包权.

只要确权时是一户确权,确权过后分户不影响承包土地.如果是与父母担独按户确权,今后是不能承包父母的土地,我国的土地是按户为承包,今后父母百年归天,属户消失就属集体收回处理.

土地是国家的,也是农民的,父母不在了,土地也应由子女继承对吗? .

对于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农村土地成办法》的第31条和50条有明确规定,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可以继续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如以前是农民现实是公务员是否还能确权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中,如以前是农民,现实是公务员,不能再确权土地.他转变为公务员后,他以前分到的土地由村里分配,这和30年的土地承包政策不变没有矛盾.仔细看看农村土地承包法,就会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