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个人山林土地证生产队可以收回吗?(生产队分给村民的山林土地属集体或是个人)
生产队分给村民的山林土地属集体或是个人
当然属于集体的了。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至第十条: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村民拥有土地权,村委会拥有林业权的林场可以收回吗
中国农村的土地权属分为:所有权(即集体所有)、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个人山林承包永久使用权能被村集体收回吗
林地一般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会永久使用权的。合法的承包土地,发包方(一般是村集体)是不能收回的。特殊情况下收回的,需依法进行,且应给予原承包人补偿。
我们村民组有权收回林地使用权吗?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