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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杖的提留税金由政府什么部门发放和管理,我农村的,去年没有得到提留税金,今年又没得,我该找谁要?(农村提留问题,对于以前所欠的农村提留,现在国家政策是什么?书记

农杖的提留税金由政府什么部门发放和管理,我农村的,去年没有得到提留税金,今年又没得,我该找谁要?(农村提留问题,对于以前所欠的农村提留,现在国家政策是什么?书记是否有权利补收。)

农村提留问题,对于以前所欠的农村提留,现在国家政策是什么?书记是否有权利补收。

这个是有地方性政策的,书记没有那么大的权利。

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违规收取是要全部退还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农民负担的村(包括村民小组)提留、乡统筹全部加起来最多不能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其中村提留应占到一半以上。人均纯收入数据以村为单位计算,不得浮夸。超过5%的限额,农民有权拒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取消乡统筹、村提留。 

扩展资料

根据《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乡人民政府商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工计划,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年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榜公布用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 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项目设置、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 向农民集资,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遵循自愿、适度、出资者受益、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

集资项目的设置和范围的确定,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 在农村建立各种基金,须经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五条 向农民发放牌照、证件和簿册,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向农民发放牌照、证件和簿册,只准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六条 向农民发行有价证券、报刊和书籍,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不得摊派。

第二十七条 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严禁非法对农民罚款和没收财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农村执行公务,所需经费不得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摊派。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为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济、技术、劳务、信息等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收取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三提五统

农村当年的提留税欠转贷。

你说的情况是违法的。关于农村的三提五统就是通俗说的提留。国务院改革的时候明确规定欠付的不能集中收缴,文件规定待农民条件好转再收缴。此后各地对欠付的不再征收至今。你说你们当地的转贷是违背上述文件规定的。何况既然是贷款,信用社并没有实际发放贷款,所以说也不存在你们归还信用社贷款的问题。

国家向农民征收集资提留是从哪年免的

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集体统一购回化肥、农药、种子等基本农业投入品,但不得强行摊派,不得强行提留。

农村占地补偿费村提留是什么文件规定的

村集体可以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具体比例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江苏省规定的是不高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