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政策2021的新规定?(2020建房规定)
2020建房规定
2020农村盖房子新规定--七不许:
1、不许随意多层修建
现如今,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为的是加强新农村建设,统一房屋规划。
2、不许超面积标准建造
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是有标准的。一户多宅或超占宅基地的现象是不合法的,处罚措施是责令其改正或是交由村集体处理。不过也要注意,不是所有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都不允许,这里要收费的主要指的是非法的“一户多宅”,像通过合法继承获得的宅基地,就是被允许的,但是,私自占有的、没有经过合法买卖程序获得的,这类宅基地就面临着收费使用,甚至是直接收回!
3、不许随意翻修农房
目前在农村翻修旧房、危房时,必须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动工。
3、不许建在规划区域外
不少农民会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建房,这是不合法的行为。自2017年调整后的农村自建房政策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是,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地上的房屋。
4、不许非法转让
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转让给别人,可以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后,在本村村民之间调配。
5、不许擅自改变用途
宅基地就是用于盖房子的,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出售,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直至拆除。
6、不许长期闲置不用
现在农村空置的房子有许多都摇摇欲坠,甚至废弃多年也无人照看,这不仅非常的浪费资源,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现规定凡是两年内不修茸的危旧房子,其占用的自建房宅基地一律都是会被收回的。
建房收费标准:
1、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2、重新开宅的:
(1)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2)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的确需要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进行复耕。相应的耕地占用税按规定进行收取。
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
1、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得少于30元每平方米,且耕地占用税照收。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得少于20元每平方米,且耕地占用税照收。
3、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020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新彊农村盖房2021还有补贴吗?
2014年国家在农村盖房这方面有没有新政策!比如在补助上面还有在面积上面能不能在大点!
现在农村建房有没有什么新政策?
新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按照老的执行。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