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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农村老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如何使用农村老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怎么进行农村宅基地登记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第二步、权属调查

主要包括:核实宗地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丈量界址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第三步、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第四步、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第五步、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第六步、颁发土地证

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登记发证的规定,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工作范围,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全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居民如何如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即申请、审批、登记。

(一)申请。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审批。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城镇居民如何拥有农村土地做宅基地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只有户口在农村的村民,才享有其使用权,城镇户口者是没有这种使用权的。而宅基地是国家免费给予农村村民盖房子的专用土地,它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福利性质——这是农民的特殊待遇——城镇户口(非农户口)者,是没有这种待遇的。所以,城镇居民是不能拥有农村的土地,并以此作为宅基地使用的。

农村对老宅基地建房都有哪些规定

符合规划,符合建房条件。其中建房条件有:一户一宅,户口必须是本乡镇(村)。不超过省市县规定的标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办理土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