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列为二级保护植物以前采摘有关系吗 国家二级保护树种砍伐
参加砍伐2级保护植物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应予立案追诉。罪名是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二级保护植物属于珍贵树木。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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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矮琼棕 矮沙冬青 巴东木莲 白豆杉 白皮云杉 百山祖冷杉 版纳青梅
笔筒蕨 篦子三尖子 柄翅果 伯乐树 叉叶铁苏 长瓣短柱茶 长柄双花木
长蕊木兰 长叶榧树 秤锤树 翅果油树 刺参 大包白山茶 大别山五针松
大树杜鹃 大叶龙角 滇桐 东京桐 东兴金花茶 董棕 独兰花
杜仲 短叶黄杉 对开蕨 峨眉含笑 峨眉黄连 鹅掌揪 萼翅藤
梵净山冷杉 独叶草 大果青扦 长果秤锤树 半日花
福建柏 革苞菊 格木 贡山三尖子 观光木 光叶珙桐 光叶蕨
海南粗榧 海南海桑 海南假韶子 海南油杉 合柱金莲木 荷叶铁线蕨 红桧
红皮糙果茶 胡桃 华东黄杉 华盖木 黄山梅 喙核桃 蕉木
金钱松 金丝李 金铁锁 巨柏 康定云杉 昆栏树 澜沧黄杉
龙棕 栌菊木 鹿角蕨 裸果木 马蹄参 马尾树 毛瓣金花茶
毛枝五针松 绵刺 岷江柏木 木爪红 南湖柳叶菜 南云罗婆双 囊瓣木
攀枝花苏铁 毛叶坡垒 连香树 金佛山兰 红榄李 广西青梅 伞花木
苹果金花茶 坡垒 普通野稻 普陀鹅耳枥 七子花 琼棕 三棱栎
山白树 山桐材 山楂海棠 十齿花 双蕊兰 水青树 水松
四川牡丹 四合木 四数木 四药门花 蒜头果 台湾蝶兰 台湾杉
太白红杉 太行花 藤枣 天目铁木 西藏延龄草 膝柄木 狭叶瓶儿小草
夏腊梅 显脉金花茶 岘木 香果树 香木莲 小沟儿茶 新疆野苹果
崖柏 雅加松 岩高兰 盐桦 药用野稻 野山茶 野生荔枝
圆籽荷 掌叶木 异裂菊 星叶草 狭叶坡垒 四川红杉 台湾穗花杉
异形玉叶金花 银杏 永瓣藤 疣粒野稻 玉龙蕨 元宝山冷杉 原始观音座莲
缘毛太行花 云南黄连 云南金花茶 云南金钱槭 云南石梓 云南穗花杉 云南梧桐
中国蕨 舟山新木姜子 皱皮油丹 猪血木 蛛网萼 资源冷杉 紫荆木
与国家二级保护树种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要采伐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任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 春夏秋冬走健康之路看四季养生网 健康饮食 养生问题 母婴保健 养生小常识 5倍至10倍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办理采伐证的程序
1、村民到林业站领取申请表;
2、由村民本人认真填写并签字、摁手印;
3、村委会盖章,村主任或书记签字;
4、联系县林业局,实地查看;
5、统一办理林木采伐证
非法挖掘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最高可判什么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 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 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