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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以判刑吗? 怀孕了判刑了要坐牢吗

孕妇可以判刑吗?怀孕了判刑了要坐牢吗

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进行区分。坐牢的话应该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是否在看守所进行羁押。第二个坐牢,一般就是应该指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是否在监狱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关于取保候审需要注意几点问题:第一点是可以取保候审,不是应当取保候审。第二点来说的话,即便是怀孕期间取保候审的话,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而现在的问题是,在一些案件之中,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她虽然是怀孕。但是她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然继续犯罪,对于她们是否应当适用取保候审。在实务之中,还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但是,多数情形下还是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第二点来说的话,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若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里就是我老百姓平时所说的,不需要坐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怀孕的妇女和哺乳期情形结束之后,而刑期没有满的时候下,这种情形还需要继续执行。

刑法对怀孕的妇女如何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对怀孕的妇女进行量刑时,要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而孕妇是不适用死刑的,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孕妇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孕妇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如果她在被法院判刑后处在怀孕或哺乳期内的,应暂予以监外执行。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罪行极其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

选择:A。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其实这个如果是在考试时,可以用排除法的。假如一个孕妇杀死一个人,但是是在两年后才被发现的,那么,肯定是判死刑或死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