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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婚后有补偿款吗? 民政局捡到了媳妇gl

孕妇离婚后有补偿款吗?民政局捡到了媳妇gl

怀孕离婚怎么补偿标准

一、怀孕离婚赔偿标准出台

离婚赔偿通常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造成离婚的,并且对无过错方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夫妻,不管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都会很关心离婚赔偿数额。离婚赔偿一般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部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二、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是否能得到更多赔偿

1、怀孕期间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房产你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分割。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怀孕(或称妊娠、有身),是指哺乳类雌性(包括人类)在体内有一个或多个胎儿或胚胎。人类的妊娠是哺乳动物中研究的最详细的。

孕妇离婚有些什么补偿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条法律规定即是对孕妇的一个保障,保障妇女在怀孕期间,其婚姻的稳定性,这也是考虑到妇女与胎儿弱势群体,对妇女和胎儿的一个保护规定。虽说规定了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感情无法靠法律维系。所以想要长久稳定的婚姻关系,还需双方的努力,培养深厚的夫妻感情。这条法律规定,给了女方一个选择权,女方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是指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等情况,这个时候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孕妇离婚可以要赔偿吗

哺乳期内的小孩(2周岁以下)一般都是判给母亲的

抚养费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才由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具体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www.law-lib/law/law_view.asp?id=9925

孕期离婚有赔偿吗

孕期离婚有赔偿吗?一般讲,离婚赔偿是指离婚时的损害不赔偿,比如:夫妻一方发生重大错误造成离婚,并给另一方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一年或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之内。2、在离婚时,房产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分割,比如:在婚前,一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两人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话,法院可以将房产叛给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由登记一方完成。双方婚后共同的还贷部分或房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