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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对于辞退代课老师有退养补助金吗?

哈尔滨市阿城区对于辞退代课老师有退养补助金吗?

黑龙龙省民办代课教师补偿标准

黑龙龙省民办代课补偿,按照工龄,1~5年的,一年补1500元每年。5~10年的补助1750元每年。而15年以上的,补助1950元每年。

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老师2020年有哪些补助政策?

你好,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老师,2020年应该是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如果学校给你买了保险的,那你就应该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社保部门去申请

黑龙江省民办代课教师的补助政策

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偿

  对没有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中小学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按其被辞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每满1年教龄,发给1个月工资;教龄超过10年的,每超1年,发给一个半月工资。从教年限,按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中小学从教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

  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中小学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按照自愿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

  曾在让胡路区公办中小学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上,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

  养老保险教龄补贴标准,暂定为教龄每满1年,每月补助10元。教龄按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工作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教龄补贴。

  落实离岗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标准

  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并享受离岗退养补助费的民办教师,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计委、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通知》的规定。离岗退养民办教师,不享受养老保险教龄补贴。

  教师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为:清理、清退乡镇超编人员、编外人员工作中清退的公办中小学中的民办、代课教师;未按照文件时限要求,延期清退的民办、代课教师;2000年以前的历次教师清理整顿工作中辞退(包括自动离岗、辞职)的公办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离岗退养的中小学民办教师。

  上述人员中,离开教师岗位后,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死亡及因违法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等被清除教师队伍的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列,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申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4.证明教师身份的原始材料。需由本人提供下列要件之一:记载身份的档案材料、录用表、奖励表、进修证明、花名册、工资或补贴发放凭证、相关任用(准用)证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原始材料。

  5.证明教龄的原始材料。需由本人提供下列要件之一:记载工作年限的档案材料、能够证实工作年限的花名册、工资或补贴发放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教龄的原始材料。

  6.有证明身份的原始材料,但无法证明教龄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取证。取证要在原学校领导、公职教师、会计中进行,提供证明的人员,不得少于5人。证明人必须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被辞退的代课教师有什么补偿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