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为什么会失败
说到这个青苗法,相信很多人都直到,这个就是王安石变法中的措施之一。当时这个青苗法主要就是但针对当时的一些现状所推行的。但是最后的结果并不怎么好,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怎么回事呢?青苗法为什么会失败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所谓青苗法,就是新法规定,地方州县以本地常平广惠两仓的储备粮作为本金,在春耕夏种之前发放給农户,夏收秋收后归还,利息为2分左右。
平心而论,青苗法相当于今天的农业农户小额贷款,对于推动百姓趋时赋事有较大帮助。
然而(出现转折都不是好事),青苗法规定死板,没有考虑中国的地域差距。
一者,江南与成都平原的农民并不需要这笔小钱,根本不想贷款。而地方官为了完成利润指标就强迫农民贷款。二者,陕西山西山东的山区丘陵地区农民非常需要这笔钱,但地方官将粮食交给地主大户放高利贷,以获得更高的利润数据或者贪污。三者,贷款需要担保,地方官强行分配富裕户为贫困户担保,出现灾荒或者减产,富裕户被迫承担担保责任,也变成了贫困户。
至于失败的原因:
1、变法步骤太急
按照王安石观点,自己得找人帮忙,而且帮忙的人要有本事,否则只要有一个出了乱子,就会坏事。
正如司马光后来反对变法时说,治理天下犹如住房子,破了就修,因为新盖需要良匠、需要美材,现在两样都没有,怎么新盖?
可以这么讲,总体的思路王安石早就有了。但事情有轻重缓急,首要任务是选人用人,务必统一思想。
但赵顼并没有留给他足够的时间。赵顼太着急了,急需富国强兵。他不管王安石只是个参知政事,啥事都撇开宰相,直接找王安石。
所以,宰执们很多接受不了,想继续安静无为之类的治国之道,就必然会阻止王安石变更祖宗法度。
2、地方官员执行不力
王安石设计的青苗法很好。
为保证农民权益,他规定,借贷自愿、不能压任务。
为保证资金安全,他要求做好资格审核,放贷时还要现场查验;借贷金额也有规定,以农民的户等各自审批不同的金额。
对于推行这政策,王安石有经验,当年做知县时就干过。
但王安石同样知道基层情况。农民乱吃乱喝是少数,关键是政府参与借贷放贷,总是会有贪腐漏洞的,如果官员们执行走样、各想歪点子,农民借钱后花钱吃喝,那好政策也会没有好效果。
就算是在信息发达的20世纪,官员们欺上瞒下、中饱私囊的都不在少数。
所以,当苏辙提出异议,担心问题出在执行上时,王安石缓了缓。但当保守派与变法派激烈斗争时,新法的推行就无法缓缓了,而是暴风骤雨地推行了下去,基层的执行就难以监管。
3、阻力太大
改革就必然有阵痛、有弊病,这是成长的代价。关键是充耳不闻还是放大这些问题,或者立即更改完善,这决定了今后的道路。王安石、司马光代表不同利益群体,自觉做出截然不同的极端选择,从此,逐步丧失理智,而这塑造了帝国的两大偏执,引领着水火不容的两派。
一场反对变法的运动正悄悄来临。他们显得比变法派更有力量,因为反对容易做事难,在野党总是比较团结的。
加上后来宋神宗要亲自掌控变法,再到后来宋神宗驾崩,司马光立刻废除所有新法,青苗法的失败就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