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 附履行条件的合同
附条件跟附期限主要的区别有以下两个:1、本质上的区别:附条件:条件永远是不确定的,不一定发生.附期限:期限一定到来,或者说某事件一定发生,其实就是代表.
律师解答: 两者的区别简单来说就是: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必须是不确定的.这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一项必备要件.以未来必然发生之事项(包括确定的日期)为条件的法律行为,不能构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附始期的法律行为和附终期的法律行为.始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期限;终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期限.
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哪些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
合同附条件与附期限有何不同附条件具有或然性,法律关系是否发生效力,就有条件的成立或者是否定来决定.附期限具有确定性,肯定会到来的.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合同的附款,是当事人对于.
请教一下 怎么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啊 最好举个例子 万分感谢合同中附有“十五天后该合同生效”的条件,就是附期限的合同;在合同中附有“等孩子上小学时该合同失效”的条件,就是附有解除条件的合同.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如何区分期限与条件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各举一例 急!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例如甲乙双方约定,待甲将某项产品试验成功以.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未成就前是什么状态,是成立了没生效?条.可以.1.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者解除.2.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3.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抵消一般情况下可以附条件和期限吗? 答案请详解!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部分,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在设定权利义务关系时,可以在意思表示中设定一定的期日或期间,用该时间来决定权利义务发生或着存续.我国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但最高院《民通意见》第76条规定了: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解除.特征:1 必须属于将来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2 必须属于必成事实,即其发生为确定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不能被设定为期限.类型:1 始期.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 2 终期.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