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一家公司工作20年后来公司被收购,前公司欠保险如何解决? 厂倒闭没保险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之前拖欠保险
你好,如果有签订合同是一定要交的,
维权是有风险的哦, 先想好了,有时候有理不一定得利。
1, 保留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上岗证 ,日常表单。。。
2,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你的要求。
3,公司拒绝你的要求,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请投诉
4,投诉不成,可以提请仲裁。
当然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你打12333进行咨询,或者去第三方保险平台进行咨询,如沃保网。
在企业单位工作20年,至今未办理养老保险,如何索要赔偿
肯定是违规了.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公司被收购,工作18年,如何补偿
如果是新公司和旧公司是收购与被收购的关系,那新公司应该要承认你之前的工龄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合同的话,你问问新公司之前你的工龄怎么办,如果不算数,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诉,让新公司承担理赔
我父亲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20年前几年还有合同,后来就没有在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工作了20年,
如果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则视为无固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了,没有签合同也同样不影响劳动合同关系的成立与存在,应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