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喝开水的广告有没有官司?
广告有没法律效应?那么夸大不是欺骗嘛?
第三十七条 |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广告做错了应该赔钱吗?
看责任在谁了,你找到之前你给他们的样稿,看写的是什么,如果是你的的,那肯定不赔,你要是没写错,那就是他们的责任;还有一种,就是他们给你设计完让你看稿的时候,你看了没有,签字了没有,如果你签字了,那也不是人家的责任,你钱要是交了,不管怎么样,基本是不可能退给你了,要是责任在于他们,就让他们在给你出一期被,应该可以的,要是在于你,只能这样了 你要是还没给钱的话,你就好使了,那你就说什么是什么了
我今天下在朋友圈里收到水滴保险广告,差点就信了,如果是假的,这不是明骗吗?
现在好多保险广告都在朋友圈里面发,有好多都是假的,买保险还是去正规保险公司有发票收据的为好。
新广告法的出台,如果去举报有奖金吗?
公民个人有权利进行监督举报,但是广告法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广告法第四章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其中:
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在广告法拟定过程中,有些违约曾经提出奖励规定,具体如下:
李景田委员说,建议建立对虚假广告等违反广告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在广告监管中尽管行政机关有主动执法权,但由于人力、物力受限,监管往往不足;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举报。他建议加入如下条文:“国家鼓励公民对虚假广告等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和保护”。
孙大发委员也提出,如果对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广告行为的举报实行奖励,不仅能够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增加维权者的收益,还能调动广大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一场对违法广告的人民战争,使消费者成为虚假广告的“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