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后的业主债权债务是否可以相抵吗? 房地产商排名
更新时间:2021-09-01 10:42:35 • 作者:WILMA •阅读 3372
破产过程中债权债务能否互相冲抵
甲公司与某机械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双方之间互相结欠不少货款,现机械公司准备申请破产,甲公司所欠该机械公司的货款需要全部支付,而机械公司欠甲公司的货款却得不到全额偿还,这样甲公司会损失很大。那么双方之间的债务能否相互予以冲抵? 分析 对此,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郭增伦分析认为,甲公司与该机械公司互负的债务是可以相互抵消的。 依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二、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消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一是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消;二是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该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消。上述两种情形下发生的债权、债务如果是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形成的,不受上述限制。甲公司与机械公司互负的债务不属于上述《破产法》规定的例外情况,因此可以相互抵消。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没有还清,债权人可以上诉吗
破产清算以后没有还清的债务债权人是不能上诉的。债权人唯一能够保护自己债权利益的机会就是积极参加破产清算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在债权人会议上积极争取最好的偿债比例和顺序,一旦经过破产清算后,企业就不存在了。相当于自然人的死亡,无遗产,人死债消。
债权和债务可以相抵吗?
不可能!A是C公司的投资主体,投资是不能撤回的,C公司破产,A也不可能因其投资而成为C公司的债权人,从破产财产获偿。
在破产中破产债务人能否用自己的债权抵消其债务?
有明确规定不可以,该行为损害其它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