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罚款了,钱是给办案人交的,银行能查到吗?(拘留出来后的罚款必须要到当地银行交吗,如果没办法到当地银行交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7-19 10:48:00 • 作者:BRENDA •阅读 826
拘留出来后的罚款必须要到当地银行交吗,如果没办法到当地银行交该怎么办
1、行政罚款应当交纳到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一般是行政机关所在地。
2、无法到指定银行交纳的,可以与办案机关联系,采取办案机关认可的方式交纳、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怎么才能查询自己的治安处罚信息
在派出所可以查,互联网进阳光执法公众平台可以查询
各位大哥我想问一下银行能查到个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吗?
行政处罚记录,不对外公开,因此,银行一般是查不到的。
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