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青苗法,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是什么意思?
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标准化解释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每期取息2分、四等户三贯,就是拿国库来贴补贷给农民,但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王安.
青苗法,亦称“常平新法”.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措施之一.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仓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灵活地将常平仓、广惠仓的.
青苗法 亦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之一.宋朝初期,在各地设有常平.惠民等仓库,”调剂人民粮食歉收时的食粮不足,但收效不大.1068年,各地仓库积存钱谷1500余石贯石.王安石执政后,于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借户贫富搭配,10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末等户1贯.当年借款随春秋两税归还,每期取息2分,实际有重达三四分的.初期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实行,后其他诸路也推行开来.元佑元年(1086年)停止执行.
王安石青苗法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青苗法,即由政府以低于私人利率的利率向农民贷款,农民以地里的青苗为贷款抵押.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这种作法效果不错,在陕西推行时也颇受欢迎.但当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硬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你是否需要.同时,为了保证还贷,又让富户与不同等级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标准化解释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每. 王安石执政后,10人为保,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青苗法的利弊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也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
给你讲个故事: 中国历史上的人物,没有哪个像苏东坡一样.无论古人还是今人,无. 然而,即使是面对排挤,苏东坡依然故我,特别是对“青苗法”提出了直言不讳的批.
实际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青苗法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青苗法,即由政府以低于私人利率的利率向农民贷款,农民以地里的青苗为贷款抵押.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这种作法效果不错,在陕西推行时也颇受欢迎.但当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硬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你是否需要.同时,为了保证还贷,又让富户与不同等级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标准化解释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每. 王安石执政后,10人为保,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
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仓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 但事实上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后于元丰八年(1085)神宗去世后废.
青苗法含义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青苗法,即由政府以低于私人利率的利率向农民贷款,农民以地里的青苗为贷款抵押.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这种作法效果不错,在陕西推行时也颇受欢迎.但当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硬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你是否需要.同时,为了保证还贷,又让富户与不同等级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含义 它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继承权力的制度. 特点 ①嫡长子继承制度; ②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 ③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 实质 根据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
一生一世
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 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所以无地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丁役负担;地主的赋税负担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缓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同时,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摊丁入亩指的是根据农户所拥有的土地数量来征收税负,因为当时征税是征收的人头税,令百姓连孩子都不敢生,人越多交的税负就越多,而那些地主反而交不了多少税,因此雍正就有了这样的改革 其实火耗归公,说白了就是给官员增加饷银,就是当时所称的养廉,跟现在的公务员增加薪水是差不多的意思,不过雍正朝管理的要严格很多,确实养廉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场的腐败作风 官绅一体纳粮,也是对官员,士大夫阶级的一种强制管理,因为以前的制度是这一阶级是享有特权,不用交纳粮食税,不用服兵役的,后来雍正的这一举措打破了这一传统,也侵害了这一阶层的利益,所以雍正的名声才不是很好,因为正在的话语权都是在掌握在这些人手里的
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清代继续施行,政府也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所以无地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