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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给我采购了东西,他让一家公司给我开了支票,到了日期,开票方申请了止付,怎么办?

这里其实涉及了两笔业务,一是销售业务,二是付款业务.所以必须分开处理.1、收到客户的支票,就是收到了销售款项,产生了收入,应当开票给客户.2、将支票给供应商,是支付了应付的款项,应当由供应商开票给本单位.

客户给我采购了东西,他让一家公司给我开了支票,到了日期,开票方申请了止付,怎么办?

他给你的是转账支票,你只能拿给代开发票的那个公司让他去存,然后再由他提取现金给你了,但他可能要等支票到账才会把钱给你.最好是把支票退给你客户,让他换张现金支票给你,你可以拿现金支票去这个客户的开户银行去提现金就可以.注意:现金支票上的名字就应该是这个客户自己公司的名称了.

如果供应商还给你,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损失应该是2%左右,同时它得受他的开户行退出票行的处罚.现在问题有点复杂,你可以要求前一手或第一手负责,估计你的支票都是付追索权的.

马联系开给你支票的出票公司,提前告知银行这事,让银行看着点这张支票,然后去法院,好像要带上公章和财务章,这些银行应该会告诉你怎么的.在法院要起诉,然后他会给你开出一张给银行的止付通知书,你把这通知书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止付了.然后还要去登报,如果你和开票人信任度不错,并且你认为不可能有异议的话你可以不去登报,但这是你自已的事,法院肯定不同意的.这个法院会告诉你的,注意你的XXX张支票丢了,如有人在这个限定时间内有异议可去找法院上诉,如果没有就没事了,你那张支票就可以作废了,要尽快办理,提前联系好要带的东西,在止付书到达银行前都是危险的.我以前丢过,好不容易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