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质保金开的是非税票据给对方,对方已装订在凭证里,现到期了,对方要退质保金怎么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统一票据存根不小心撕掉了,但是全部存根.
1、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有五联:第一联是给缴款单位入帐的收据联,第二联是缴款单位银行记帐联,第三联是收款单位银行记帐联,第四联是收款单位记帐联,第五联是存根联.2、很多缴款单位使用转帐支票付款,则第二、三联无用作废,丢失没有关系.第一、四联双方入帐.3、如果是缴款单位第一联丢失,可以到收款单位复印存根或第四联,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后代替收据联入帐.4、如果是收款单位第四联丢失,可以凭银行进帐单记收入,注明收据号码备查就行.5、如果是事业单位空白收据丢失,则应登报挂失申明作废,并向领取票据的财政部门报备.
质保金是否开发票
有质保金的设备,按设备总价开具全额发票.假设为100元,质保金10元,17%税额,即:1、销售100元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2、收90元,留10元质保金 借:银行存款 90 贷:应收账款-** 90 只要这样就可以看出来了
已扣一年质保金,对方开全额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后出质量问题,质保金扣下.
不需另行转出进项税吧.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贷:营业外收入即可.
请问您一下,事业单位非税收发票开错,第一联已给当事人,银行入账时
如果是手开的,把第一联追回,和记账联一起划线作废留存,重新开张新的.如果是机器开的,把第一联追回,和记账联一起作废留存,在机器上对原票做红字冲销,再重新开张新的
收对方单位的质保金收据已做帐,退还质保金时可以用对方收据联和我出具.
可以
我开了一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联的),现在要作废.
这种情况一定要把丢失的进一步地确认丢失,附加丢失说明,然后将这一组票据一起作废即可.
开给对方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丢失
收据第三联应该是开票方的记账联,不能给对方,你可以复印存根联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给对方.如果有发票联的复印件更好.
为什么有些开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而不是发票,这个可以做.
一般来说,行政事业单位有经过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可以使用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作用等同于企业的发票),而且收取的款项一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非结算资金往来,应使用收据;有些事业单位开展有经营性质的业务,应使用发票.行政单位只能开具财政监制的收据,如收的驾照工本费等,因为行政单位没有营业收入.事业单位既可以开收据,也可以开发票,如医院即可以开发票.因此,你所收到的收据是可以作为入账原始凭证的,等同于企业之间开具的发票.
行政事业单位外购固定资产,在使用一年后支付质保金时才入固.
根据会计法,应该在验收的时候计入固定资产1、预付款时: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2、验收时:借:固定资产 贷:预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质保金3、支付质保金时: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 贷:银行存款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对方开给我的)被我遗失,请问如何解决
收据大都是一式三联的,对方应该有记账联.找对方单位拿记账联复印,并注明原件丢失,让对方单位盖章签名.然后你再写个原件遗失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审计就能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