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支出交强险算不算帮投保人责任比例内支出?
我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出险后,保险公司是不是按投保人所负.
不是的 两车事故时,是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由各自的保险公司承担的 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与行人的事故,则全部在你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管事故责任的
交强险算不算被保险人的赔偿款,假如说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当.
交强险赔偿限额是12.2万元,这个是不按责任划分的,也就是说这笔钱都赔给死者家属 对方负次要责任.一百万减去12.2万剩余的87,8万由对方承担百分之三十即26.34万元 一共也就获得38万多赔偿
交强险赔付的钱在责任比例的总金额吗?
定性为逃逸就不能赔付,在交强险中也是不赔的,因为条款中明确写出逃逸的保险公司只是做抢求费用的垫付,然后再向其追回垫付款.
计算交强险时是否应该乘以责任比例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
保险公司是按责任比例赔吗
对,保险公司只是承担我方所负的责任的比例,在扣除交强险限额之后,除非我方无责,只要占责,哪怕是一成责任,对方的损失也要在我方的交强险的限额内承担,即对方人伤医药费限额1万元,对方伤残或死亡限额11万,对方财产损失2000元,超过这个限额后,按交警认定的比例赔付.
交强险保险公司应给赔付哪些费用?各占比例多少?
交强险赔偿标准只按金额不按比例: 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方向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方赔偿:财产损失2000元、人身伤害医疗费用1万元、死亡11万元; 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方)向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方赔偿:财产损失100元、人身伤害医疗费用1000元,死亡1.1万元.
交强险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无责任方吗?
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给你了,应当可以由保险公司帮你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只交了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的损失,还是总体.
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不赔付投保人的损失,只赔付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而且是分项赔付不混淆的: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超过了这个限额的额度就自行承担了.投保人的损失可以在对方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按责任划分.
在交强险范围内,可由交强险全额支付赔偿款.超过限额的部分,要通过责任划分来分配责任双方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打个比方:交强险限额为100000元,但实际损失为150000元,而交强险只负责最高100000元的赔偿,但超出的50000元总得有人去承担,此时就得对事故方进行责任划分,分配承担的赔偿份额.
交强险问题:“同等责任是两个保险公司相互赔付交强险后按责任比例赔付”.
原则是交强险先赔 商业险再补充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保险赔付交强险也要算双方的责任各自赔付(责任方:死亡伤残11w,医疗1w,财产损失2000,非责任方:死亡1.1w,医疗1000,财产损失100)商业险中的车损险赔偿该车的损失,三者险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还涉及到免赔额的问题楼主的资料不太充分明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