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伞超级玛丽6号重疾险重疾复原金赔付责任怎么样?
华夏常青树两全VS太平福禄康瑞 保障范围有何差异
华夏常青与太平福禄康瑞 的保障范围差异如下图
保障范围包括:投保年龄、重疾种类、重疾赔付比例、重疾赔付次数、轻症种类、轻症赔付比例、赔付次数、身故赔偿、投、被保人豁免、满期返还和同等条件下的保费差异
扩展资料
太平福禄康瑞
福禄康瑞是一款单次赔付的重疾险,其优势为:
1.保障相对全面:100 种重疾+ 50 种轻症,轻症额外 5 次赔付,保障很足够
2.责任豁免:被保人轻症豁免,投保人重疾、全残、身故豁免后续相关保费
3.保费便宜:这款是太平所有带轻症豁免产品中价格最低的,30 岁男性 20 年缴费,50 万保额,每年 1.1 万出头,保费比其他同门师兄便宜不少。
4.福禄康瑞在高发的 11 种轻症中,有三种轻症(轻度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衰竭)疾病定义要比其他几款产品稍显苛刻。和其他重疾险一样,轻症也存在隐形分组的情况,就是部分轻症赔付完其中一种,另外几种轻症保障也不再赔付
5.从务实的角度上来讲,我觉得福禄康瑞在所有大品牌当中,保障是足够的,鸡蛋里面挑骨头是没有意义的,有的大品牌产品比福禄康瑞贵 30% – 40%,有的高发轻症根本是不保的。
总体来说这款产品还是比较有竞争力的,所以想买太平产品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福禄康瑞。
华夏常青树
常青树全能版主要的特点是,
1.80 岁返还保费后合同还能继续有效,返还的前提是:80 岁仍然健在,且没有发生重疾理赔的,按照现今国人平均寿命 76 岁来看,可能有一半的人是拿不到这个钱的。
2.常青树虽然包含了100种重大疾病,但不包括不典型性心肌梗塞,比较看重心脑血管疾病保障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一点。
3.罹患重大疾病只赔付一次,但是目前已有部分产品重疾多次赔付,但是价格相近,华夏常青树优势不明显。
总的来说,华夏常青树还是适合喜欢购买带有返还功能保险的朋友。
少儿平安福的意义处理
少儿平安福有三重保障 10大少儿特定重疾 8大特定轻度重疾 45种重大疾病 1、10大少儿特定重疾,保额更高种类多 若宝宝等待期后初次发生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且此前未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且不影响重大疾病保障的。
太平人寿福禄倍至为什么会受到消费者的肯定
现在市面上没有重疾险可以理赔3次的,轻症额外赔付1次,首次重疾赔付后期保费豁免,重疾保障继续有效,选择灵活可以选择定期,或保至终身,
太平洋大病险陷阱
现在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许多都推出了,在购买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重大陷阱是什么?下面,金投小编为大家解答!
重大疾病可以说是在保障类产品中非常必要的,但购买重疾险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是所有大病都能保。保险业中对 重大疾病 是有明确的界定的,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明确自己购买的产品能够保障哪些疾病。
第二,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并不一定越好。与其为了发病率低的重疾多交保费,不如关注能够保障轻症重疾的产品。
第三,根据不同需求决定保额。专家建议,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风险高低、收入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虑。第四,先给家庭支柱投保重疾险。中国人向来喜欢把最好的都给孩子,但是在保险这件事情上则不然。
家长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如果不幸发生意外,不仅家庭的经济无以为继,子女的保障更是无从谈起。其次,投保容易,理赔难。对重大疾病险而言,对于理赔的认定上有许多专业的医学术语,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读懂。而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却利用这一点,把重大疾病险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 死亡险 。下面,为大家介绍重疾险七宗罪。
第一宗罪:按身故而不按大病赔偿在很多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赔付金额规定上,多数公司都规定按照保险金额赔付,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把 身故保险金 规定为: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如果相同保额、相同价格,身故不赔保额,而是退费的话,就等于在客户应享有的三项保险责任中凭空抽掉了 身故 一项,这对来说,明显属于不公平条款。
第二宗罪:手术方式不符合现行情况目前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中仍然充斥着类似条款,条款要求患者必须按条款要求的手术方法治疗,才可以得到赔付,但其中很多都是过时的治疗方式。比如,某外资保险公司大病险的条款有这样的规定, 癌症: 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 但医生解释说,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也就是说,患者只能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否则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第三宗罪:虚假保险责任很多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外还有额外责任,以此使投保人误以为额外责任越多买得越值,实际上其中很多额外责任并无实际意义。比如,有些保险公司把 大病后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 算作 另一条保险责任 。而重大疾病理赔后,合同责任已经终止,保险公司不再负担任何保障,投保人也不再负有交保险费的义务,哪里用得着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呢?此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将 全残责任 也列入 全额给付保险金 的范畴,对 全残 没有概念的客户一定会觉得这条责任很优惠。
第四宗罪:种类虚增不全赔现在各大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在重大疾病险包括的种类上大做文章,有10种的、有30种的、有40种的,最多的甚至宣称有500多种。投保者当然觉得保的疾病越多越好,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赔付额度上,各公司的规定也有不同。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保额或保额的倍数来赔付的。但也有保险公司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 罹患 一类大病 赔付保额的80%,罹患 二类大病 赔付20%。
第五宗罪:诱导投保人买短期险大病险有两种:消费型和累积型。消费型是指如果一年内不出意外,钱就算白花了;而累积型则是每年交一定金额,连续交很多年,保障也是连续的。通常到很高的年龄(比如88岁),如果这期间得了保险规定的大病,就按赔付,保险合同就中止了;如果到时没病,保险公司将返还投保人的保险金。正因如此,消费型和累积型相比,保费要便宜不少。很多代理人会以此为由诱惑投保人投消费型大病险。虽然一年期的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如果每年续保,由于大病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大病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
第六宗罪:附加大病险费用高现在保险公司有时会推出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病保险,这些附加险保费相对便宜,但是作为这种附加险对应的主险的责任却不一定是投保人需要的,而且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的组合之间往往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所以算到最后,交费还要比单独做主险更高。
第七宗罪:保险公司随意更改条款事实上,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险费率问题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对其进行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变更。依照法律规定,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范围及保费率等做出调整前,已签订且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在按新调整的规定进行变更时,应事先取得投保人或同意或协商一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针对调整后的范围或费率的条款做出是否接受的选择。
因此,在投资重大疾病险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类似的条款,如果有,最好舍弃,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