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股东有限的八种情形 股东承担责任的八种情形
股东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形式包括:(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
公司法第20条:(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如何规制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简而言之,公司法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对滥用有限责任的,追究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如何规定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形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1. 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主要有:第一,公司有名无实,徒有躯壳,实质上已经沦为股东个人的工具或化身.第二,公司注册资本显著不足.第三,利益公司形式规避法.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是什么意思?2、承担1、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承认.超过其出资额的债务,股东不承担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举例而言,甲乙丙三人为某公司股东,公司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100万,但实际上这100万并未用于公司经营,而被甲乙丙三人挥霍一空,按照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该100万的债务应有公司承担还债责任,但由于本案甲乙丙三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情形,对这一百万的债务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例外情形有哪些一、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以下特殊情况,股东应当对公.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结合我国公司实践的实际需要,本条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的民事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句话一般是针对大股东而言的,目的是保护中小股东 例,公司A,其股东B和C及D,其中B占50%以上的股权,C和D总股份只占50%,那么B实际就对公司具有控制权,如果B利用了A的独立地位对外担保或者向外借款等事宜,造成了公司A的损失,那么B也要负连带责任,从而避免C及D的损失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公司股东滥用法人有限责任,造成债权人损失的情形主要是出资不足,抽逃资,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法》一般原理和实践中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