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首次审批应该做哪些流程 建房审批部门是叫什么
自建房审批手续要怎么办理?
自建房通常是农村用地,首先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建房),然后按规划要求进行图纸的设计(蓝图),到镇上建管所办理报建审批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就可以建设。
农村自建房如何审批
具体方法如下:
符合建房条件者,不得占用农用地。利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书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
村委研究通过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请时,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管区派员列席研究的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建房的村民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 公示 审查完毕后,村委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现场勘察和初审
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村两委成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 镇政府审查
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各成员单位会签后由镇长签字,批准后,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批准后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户口薄、身份证有关证件到镇国土资源所填写《宅基地批准证书》,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报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定点放线
审批完毕后,建房户提供出四邻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由管区、村两委主要成员会同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到现场定点放线,并填写现场定点放线记录,由管区、支部书记、服务中心放线人员签字。 申报登记 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土地使用证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自建房能买卖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农村盖房子需要哪些步骤?国土局才会审核批准?怎样才能顺利建房子
1、由建房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分别到镇村建所、镇国土所填写报批表;然后建房户将填写的报批表带回交村社签注意见并盖章;
2、将村社签注意见并盖章的报批表分别送镇村建所、国土所办理审批程序(若建房户提出有相邻纠纷的,两所经办人员必须到现场定点放线);
3、由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国土房管局审查批准后发建房建设批准书,区人民政府区审查批准后发建房用地批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建设批准书和建房用地批复(若建设房屋在三层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还需将施工图送区建委审查后发施工许可证)下发后便可进行施工建设。
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
一、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要求及应完善的资料:
1、填写《汉中市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表);
4、房屋照片(仅限危房);
5、房屋鉴定报告(仅限扩建加层和危房);
6、1:2000地形图;
7、四邻协议书;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以下情况不批准个人建房:
1、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
2、压占规划道路红线的;
3、城市规划道路两侧各50~100米范围内的;
4、在村庄规划范围以外的;
5、城市规划严格控制区内的;
6、已公告列入近期拆迁范围内的;
7、原房屋无法承受加层荷载的;
8、建筑间距无法满足规划技术条件,四邻有纠纷的;
9、房屋产权不明晰或属违章建筑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批准个人建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