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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工伤了,又没有保险怎么办 工伤期间保险由谁承担

出工伤了,又没有保险怎么办工伤期间保险由谁承担

工伤没有保险怎么赔偿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确定为工伤。不管是否签有合同,按你所描述的情况,只要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以认为是工伤。

以下情况都可以用于证明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

2.申请人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工资表。

3.与申请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两个以上的同事出具的书面证明。

因为你男朋友所工作的公司没有买保险,所以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医疗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公司出。且在你男朋友医疗住院期间,工资也要照常支付。

首先要看公司的态度,是积极处理还是不管不理,如果公司能积极处理,和进行赔偿,那就最好。如果消极对待。我建议你先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进行投诉,你这个不用担心,一般社保局这边都会很好说话的。

之后你应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是根据受伤程度时行等级评定,共分为十个等级,如果评为相应的伤残等级就可以进行规定的赔偿,如果没有评定为一定的等级就没有这部分的赔偿)

建议你男朋友一定要进行伤残评定。

评定完之后,社保局就会出一份具体的有关赔偿事项和相应数额的通知给你。你就可以根据此要求赔偿。

如果公司还不赔偿,那你可以先到社会劳动保障局,看怎么处理,不行的话就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你要先交诉讼费,但这个最终还是会判公司支付的。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是由公司进行处理的,如果公司不处理你看能不能叫社保局督促公司公司进行办理,如果还是不能,就只能自己来办,不过这样的话会比较麻烦,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向社保局咨询。

在处理这件事情中,请注意多点沟通,不要怕什么,或怕麻烦什么,这关系到你切身的权益。

我们企业一名工人出了工伤,但是没有保险,企业应该怎样处理?

1、你这种现象是目前普遍现象(尤其是建筑行业),首先发生职工工伤事故如果劳动部门没有介入调查的企业可以按国家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赔偿,与职工因工伤赔偿待遇有分歧的,企业可以和职工(包括家属)自行协商处理。

2、如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的话是可以罚款的,因为作为企业是必须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尤其高危行业要缴纳工伤保险),劳动局一般会让你提供缴纳保险的证明或银行的对账单,如果企业没有缴纳,那就提供不了这些资料。就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节选)。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要做工伤鉴定一般都要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鉴定中心。企业如果和职工自行协商也可以初步定级的(必须参考国家现行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劳动部门做工伤鉴定必须有单位委托,先要鉴定工伤时间1个月,再要鉴定工伤等级一般也要1个多月。

4、也可以去北京市的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那里是可以个人名义委托鉴定的。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 2004年1月1日实施

1、第十四条(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三十五条(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法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节选)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⑴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⑵醉酒导致伤亡的;⑶自残或者自杀的。

4、第三十三条(伤残补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⑴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⑵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⑶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⑷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节选)

5、第三十四条(伤残补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第三十五条(伤残补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第三十七条(工亡补助):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伤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⑴伤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⑵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人受伤,没买保险怎么办?

回答

员工没买工伤险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是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的,而如果刚入职员工发生工伤,赔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或者参照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

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1、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超过1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放弃自己的权利。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个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提问

做临时工的受伤,对方用人单位又没买保险,受伤方可要其单位怎样的赔偿

回答

正常发放受伤期间工资,住院费

可以打劳动局电话12333 协助你

提问

受伤了对方话没买工伤保险,叫受伤方报农村保险有什么利弊

回答

他就没这么大负担了啊

打劳动局电话吧,

如果对方不给钱就找劳动局

提问

是责任负担还是钱的负担

回答

只会支付你看病的钱,和你生病期间的工资

提问

如果他和受伤协议按照工伤的待遇叫受伤方报农村保险,这种情况下又有什么利弊

回答

你也没签合同啊

提问

没有

回答

那不就行了

你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

他也可以拒绝你

到时候你们就只有走法律程序

更多25条

我发生工伤,但是无劳动合同,无社保,要怎样办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没有社保,均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