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么办?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
借款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法院怎样判决
借款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法院将按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可随时要求还款的原则进行判决。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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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仍不偿还的可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相关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四条:
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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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也就说基础关系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背后之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时起算,此时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同时,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及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也可理解为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之日。当然,基础关系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背后之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但是,在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基础关系中,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在其后出具欠条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认为: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履行期限届满后出具欠条的行为可以认定债权人主张债权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超过两年起诉就超过了诉讼时效。
所以,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若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可以明确履行期限,则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中国法院网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有效期多久
在诉讼有效期内都一直有效。
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没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
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上述“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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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参考资料:
诉讼时效-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度百科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
借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 一般格式为: 1.标题。写明“借条”。 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 3.署名、日期。 范例一:借东西的借条 借 条 今借到 省 市 有限公司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书壹份。 2、 项目开发计划书壹份。 公司工程管理部 经手人: 年 月 日 范例二:借钱的借条 借 条 今借到×××人民币 元整(¥: 元), 月内还清,不计息。 此据。 借款人(签字):××× ××年×月×日 借 条 今借到 XXX(你的名字)人民币叁万元整。利息为(年息 % )。 利息的支付方式为( ); 本金的归还时间为( )。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利息如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法律上将不支持,一介一有争议,你得不到法律保护。 2、“每年都把利息给我用,钱继续存在他那里”,是否计入以后的本金并产生利息啊?如果是,则构成“复利”,再与高利连起来,就构成高利贷了。 3、如果是你自己想的,要赶紧调整,如果是对提出的,则有欺诈你的嫌疑——到时告你放高利贷,你就傻了。别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