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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HP模型可以用来分析非上市公司吗?或者央企非上市公司呢? ahp分析

请问AHP模型可以用来分析非上市公司吗?或者央企非上市公司呢?ahp分析

产业投资中,非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问题无疑是理论界与财务实践中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非上市公司缺乏公开市场的有效监督,需要对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等数据做出具体调整以反映公司的真实现金流,然后在修正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流动性折扣调整的基础上确定其评估价值目前,国内对企业并购中非上市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以企业的账面价值、现行市场价格、重置成本等为依据,侧重公司资产的静态评估,没有考虑各资产之间的协同作用和收购活动对企业未来价值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收益法下的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动态的整体评估。该评估方法对私人公司适用,对目前非有效的资本市场下的上市公司也十分适用。

一、收益法的基础理论(一)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是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它是指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收益法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法、利润贴现法、红利贴现法等,虽然名称不同,但核心都是将公司未来的现金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衡量风险因子贴现到当前的方法。

本文介绍的收益法主要是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法,它是西方企业并购评估的主流方法,西方研究和市场的表现都说明企业的价值和其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是高度正相关的。

(二)收益法的优势《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入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右表是三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

企业价值评估作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以企业价值为依据,科学地进行财务决策、投资决策与融资决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法和市场法便无法在以财务决策为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中运用。在以并购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收益法而言,应该说这种方法理论上是相当完善的,从长远的趋势看,也应鼓励这种方法的应用,因为它是从理财及可持续经营的角度定义企业价值。

二、自由现金流量贴现的评估模型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通常有永续模型、固定增长模型、两阶段模型和三阶段模型。根据非上市公司的发展特点和市场实际运用情况,本文通过两阶段模型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

该模型适用于企业在初始阶段会有比较高的增长速度,这时企业的盈利或现金流量的增长速度会大大超过整个经济系统的增长率。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企业进入固定增长时期。此时,V=高速增长期现金流量现值和+固定增长期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式如下:

三、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的应用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应用于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时需进行一些调整,主要通过以下几步来确定非上市公司的评估价值。

(一)基于准确信息调整利润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估价的一个最大不同就是财务数据的可得性和可靠性。非上市公司在通常会通过低报收入、高报成本来达到逃税的目的,特别是在高代理成本的情况下。也有高报收入的情形,目的是为了使公司的盈利状况看上去显得比实际水平好一些,提高公司的出售价格。因此,需通过对利润表的调整,再现公司真实的利润和现金流。

.根据历年的销售情况,调整当年可能被虚报的销售收入,通常买方可在有怀疑的情·05总第58期理论研究况下检测在相同会计期间内,产生所售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材料的使用水平来重新推算估计销售收入。

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有什么区别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非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与上市公司有很大的区别。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由于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分摊股权激励所需成本,企业要完全独自承担这些成本,支付现金给激励对象;

其二,因为公司的股票或股份价值无法通过市场确定,经营者的业绩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判断,必须制订一套综合指标体系去衡量经营者的业绩无法通过市场确定,必须制订一套综合指标体系衡量经营者的业绩。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买卖,因而这些公司无法使用经理股票期权、期股这些上市公司常用的激励工具。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多种方式让员工(尤其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拥有本企业的股票或股权,使员工与企业共享利益,从而在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好处的一种制度安排。

以上就是经股网的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股网是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是什么类型

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是没有国资控股、没有上市的企业,就是除了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外的任何类型的企业都有可能。

国家控股控制的上市的大公司 对于没有上市的公司 国家就没有什么支持政策

我国上市公司鼓励政策及其完善
摘要]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股利支付率、股利政策的稳定性等现状出发,通过与西方发
达国家股利政策实施的对比,指出我国股利政策的不规范现状。提出了转变政府对证券市场的指导思想,
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转变上市公司的经营理念,改善我国的法律环境,允许股票回购等建议,以达到
规范我国股利政策的目的。
[关键词]股利;股利政策;上市公司
我国股票市场自1990年产生以来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
形式多种多样,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不
规范的一个重要表现,成为资本市场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
碍。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客观的揭示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原因
并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对资本市场发展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特点及分析
1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有如下特点:1)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不
分配现象,股利支付率长期偏低。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分
析,可发现“暂不分配”的情况经常出现。不分红成为上市公司普遍
实行的股利政策,2005年,不分配利润的上市公司达到750家。2)股
利政策变动多变,缺乏连续性。我国上市公司无论是股利支付率,还是
股利分配形式均频繁多变,缺乏连续性,投资者很难从现行的股利政
策推知未来股利如何变化,股利支付率时高时低,股利形式多变,毫无
规律可言;盲目迎合市场需要,从众行为明显,市场喜好送股则送股,
市场喜好公积金转增则转增,市场流行不分配则不分配。3)不具有派
现能力的公司热衷分红。与分红不积极的公司相对立的是,一些上市
公司热衷分红,甚至存在恶性分红的情况。如果对各上市公司的分配
方案加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大股东若是自然人或民营企业,上市公
司会更加倾向于分红派现。我国民营企业的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偏
高,甚至有恶性分红的嫌疑。在这些高额派现的公司中,往往大股东高
度集中,并绝对控股。
2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成因分析:(1)股权结构不合理,权益
资本成本低。虽然2005年证监会、国资委等联合颁布了《关于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
度差异,但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截止2005年未流通的国家股
和法人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流通股(社会公众股)占1/3,这就
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据2005年中
期有关资料统计,A股国家股和法人股合计比例高达63.21%,在这种
一股独大的情况下,使得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控制人”现象,公
司是否分配股利以及以什么形式分配,都反映了控股股东的意愿,导
致了股利政策成为大股东筹资扩股的主要工具。股权结构的不合理造
成了上市公司非理性的股利分配行为。(2)二级市场比较欢迎送红股
,而反感派送现金。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股市还不成熟。红利与股价之比
很低,与资本利得相比更微不足道。投资者主要是期望从股利波动中
获利,而送红股又是二级市场炒作的题材,填权的可能性很大。也有一
些与上市公司利益相关的个人或机构为了赚取该企业股票的投机收
益,利用其影响促使管理当局分派股票股利,甚至是高比例送股或转
增股本。而西方成熟股市,投资者大都关心的是拿到手的现金股利,而
不在乎虚有的送股。(3)我国上市公司中不少企业效益较差,无利可
分。有的上市公司为达到配股要求,操纵利润,因只是帐面利润,无能
力支付股利;也有的上市公司尽管有利润,但变现能力差,流动性不
足,无现金可分。而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只要在帐簿上做一笔转帐业务
,无须支付任何代价。这是大部分上市公司选择股票股利而不选择现
金股利的客观原因。(4)经理市场、并购市场、尤其是退市制度缺乏。在
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经理市场、兼并与收购活动和市场退出是三种
重要的促使管理者努力工作,以及促使控股股东减少转移上市公司利
益行为的外部约束机制。目前,我国经理市场尚未建立,购并市场还不
发达,市场退出机制失灵,使公司面临的外部制约十分有限,特别是上
市公司的退出机制由于地方政府或母公司的保护等多种原因而迟迟
无法实施,导致亏损甚至严重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没有退出市场,ST、
PT公司的经营者和大股东没有受到惩罚。外部制约机制的缺乏,从而
使得上市公司对股利政策不够重视,很少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而主要是从融资最大化角度出发制定股利政策。(5)法律法规对
投资者应得利益保护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做出了一些明文规定,但对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保护力度仍然不够。一方面,对向投资者支付股利的法律规
定不仅排在最后,而且没有详细的可操作性,例如:完成股利分配的时
间限制、不分配的条件、对有利润不分配者有何制约等。另一方面,我
国的相关法律缺少对公司股利政策稳定性的规范,没有要求上市公司
对其利润分配做出合理预测。不完善的法律法规给了上市公司可乘之
机,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缺乏长远的股利政策目标“,多利多分,少利少
分”现象严重,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相关对策
1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的步伐,早日实现全流通。针对我国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状,2000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应加快步伐,
尽早理顺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之间的利益关系,规范上市公司对
流通股股东的给付对价制度,构建市场化的国有股、法人股流通机制,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各种利
益关系,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减少因
所有者缺位或内部人控制而导致的不良后果。
2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政府应通过立法形式规范上市公司股利政
策的制定,上市公司的不规范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整治,规定具备股
利分配条件的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分配,若不分配,应及进披露并作出合
理的解释,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
治理结构。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独立董事还没有完全真正发挥其应有的
作用,我国对于独立董事制度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尚欠缺,交易
所、证券监管部门应借鉴国际经验与模式,设计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3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
是减少内部交易的有力手段,也是避免市场操纵的有力措施,有利于
尽快建立一个健全的市场,对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有很大的作用。加
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一方面可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另一方面可最
大限度地避免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让所有投资人
站在同一起跑线去竞争是一个市场成熟的标志,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追
求的目标。真实的会计信息是建立在严格而独立的外部审计制度基础
之上的。审计对会计的行为、上市公司的行为具有监督作用,它不仅能
规范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而且能使公司在财务处理上更加理性,使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因此,强化对审计机构的监管是保证
信息真实性的外部保证。
4发展资本市场,提高投资队伍素质。首先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平衡不同融资手段的筹资成本。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融资渠
道单一,各种融资手段的融资成本不平衡,股权融资成本远低于银行
贷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成本,因此上市公司普遍偏好不分配股利
政策。改变这种现状的一个方法是大力建设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
方式,并使各种融资手段的成本趋于平衡,这样上市公司不必只依靠
从股市圈钱来维持经营或发展的需要,进而改变目前上市公司盲目推
出的不分配、送转股等种种做法,实际上巧妙地将投资者的收益移作
他用的股利分配现状。其次要提高投资队伍素质,抑制股市过度投机。
机构投资队伍的扩大及其整体业务素质的改善,有利于培养我国股市
的规范操作,从而抑制股市过度投机。今后证券监管当局在继续培育
发展机构投资队伍的同时,可以考虑如何提高散户投资者的投资素
质。这样可以培养我国投资队伍的正确投资心态和良好的投资技巧,
使得庄家不再能从容操纵股票价格来“恶炒”,进而上市公司也会趋向
采用能使股东得到真正回报的股利政策。
5上市公司自身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其股利政策。主要包
括:1、应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严密的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资金需
要量,进而确定这些资金有多少可以从内部筹集,有多少应从外部筹
集,从而做出正确的股利政策选择。2、研究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合理
确定权益资金数额。对上市公司而言,股利政策是相对比较主动的一
项财务政策,应成为调节资本结构的核实工具之一。3、分析公司收益
的稳定性,研究企业的成长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股利
政策。4、密切注意股市变化,根据股市情况确定相应的股利政策。同
时,作为股市成员之一,上市公司对维护和促进股市健康发展也有着
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对股利政策信息进行充分、及时的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