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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项目申报主导产品要求?

苏州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项目申报主导产品要求?

申报“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的需要什么要求呢?

有这三大项你看下,不明白随时问我。

(一)通用条件

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或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0%。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前10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含3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上述内容符合其中一项即达标)。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或入选上海市重点保护商标目录。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环保不达标或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申报要准备哪些材料?

至善科技为您解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

1.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为提升专精特新水平核心竞争力实际支出费用的发票、记账凭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属于专业服务外包的,应有外包服务合同、主要成果报告复印件等;

3.企业符合“专精特新”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证明、知识产权、认证证书、纳税、市场地位等);

4.推荐证明材料(如有)。

什么是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天津市认定奖励的中小企业产品,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专精特新在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2018年10月3日新华社报道,天津认定首批192个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并拨付奖励资金4377.15万元。

扩展资料:

背景目的:

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中高端产业配套能力强、细分领域技术和市场领先、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大、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单项冠军”,天津市今年新修订出台了《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办法》。

特色产品:

天津市运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了天津海之星水下机器人有限公司的“模块化智能水下探测机器人”等一批“专精特新”特点显著的产品和天津海鸥手表技术有限公司的“海鸥”陀飞轮系列腕表等老字号特色产品。

不完全统计,这些产品共拥有专利2200余项,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中有140余家企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130余家开展了深度的产学研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专精特新

第11问:“小升规”上规企业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小升规”上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例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4〕9号

1.“小升规”企业纳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三年内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第一年减按应纳税款的30%征收,第二年减按50%征收,第三年减按70%征收;2.支持和引导“小升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后的“小升规”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小升规”首次上规企业,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如当年已缴纳的,次年减半征收。

3.“小升规”企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单位缴纳部分享受3年政策优惠期,即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在每年6月份减征。

4. “小升规”企业首次上规奖励,其中市级财政奖励2万元,鼓励各县(市)区给予配套奖励。

5.各县(市)区以“小升规”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实缴税款为基数,在3年内对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6.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

申报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包括因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原因)少于单位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1.5%的“小升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额度为申报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单位实际缴费部分的50%。

扩展资料:

“小升规”具体工作要求

(一)抓牢目标促落实。各地要抓紧将任务目标数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制订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健全培育监测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园区)“小升规”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二)抓实基础促培育。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以2017年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重点,深入实地摸排走访,重点选择省八大万亿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发展产业的小微企业,

以及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企业,以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数1.5倍的基数,筛选确定培育企业,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并加强入库企业的监测分析、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 

(三)抓准服务促帮扶。建立重点企业走访联系制度,定期联系走访重点培育企业,及时收集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现场帮扶和专家组指导,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成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类型,组织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服务和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提升发展。 

(四)抓优环境促提升。制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加大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上规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强对“小升规”工作成效和企业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激发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积极营造“小升规”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五)抓严考核促推进。我办将按照“小升规”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

考核内容包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升规企业的结构和成长运行情况、培育库建设和监测报表制度执行情况、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宣传落实情况等。对推进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适时予以约谈督促推进。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