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已经毕业了想报考个税师(个税计算)证书还可以吗,
- 2019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中介要求个人承担税费合规吗?
- 个税扣除住房租金,需要什么样的合同?我的合同就是签了个字没有合同编号。
-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怎样操作?
- 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2019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中介要求个人承担税费合规吗?
房屋出租税费应由出租放进行缴纳,因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扣除,无需申报纳税。
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次改革中提到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没有提到房屋出租发票的问题,因为提供出租发票肯定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国家也考虑到房租上升,市场混乱的问题,所以没有要求个人提供房屋出租发票。
个税扣除住房租金,需要什么样的合同?我的合同就是签了个字没有合同编号。
本文为房地产带盐人的第196篇文章。
我在线下和线上前段时间一直在做答疑,这其中被问到最多的几个问题都是涉及房租房贷抵扣个税的,今天集中写一写。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答复。
一、房租、房贷同时支出可以一并抵扣个税吗?
问这个问题的朋友不少,一种情况是买的房子还没有交付,在换房贷的同时租了房子,有两笔支出。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二人一个在家里住,一个因为工作原因在异地租房。这种情况下是房租还是房贷可以抵扣,还是两者都可以?
目前的个税附加扣除相关规定,一个家庭房贷和房租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抵扣,无论是夫妻二人还是单方皆如此。举个例子,小李和妻子二人有一套房贷在还,每月2500元,同时小李在外租房,月租金1500元。那么夫妻二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来进行抵扣,抵扣的上限一般为1000元每月,选了房贷就不能选房租。这种情况下可以小李或者妻子一方来抵扣所有的个税附加扣除,等于起征个税的收入提前扣除1000元,或者两个人各扣一定比例。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周期(一年)不能同时享受房租、房贷同时扣除,但是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申报阶段可以做调整。例如你今天房租抵扣了,明年想用房贷来抵扣,次年提前申报即可。记得在个税app上操作并通知公司。
二、那么若一个家庭有两份房租要交纳,可否一起抵扣?
房贷和房租只能二选一,但是两份房租是有可能合并抵扣的,不过也有个前提。
按照税法规定界定个税扣除房租的最小范围是地级市,也就是说,你如果租了两套房子在不同县城,但是同属一个地级市,则只能选择抵扣其中的一套。如果租的房子不在一个城市,是可以的,可以合并抵扣。
你别说我自己的同事就遇到过,一开始两个人因为工作驻外,都是新项目在一个城市的两个县级市,但是最初没有宿舍,原本两个人租了一套房,但是其中一个人去了另一个项目在别的县,又产生一份房租。最后夫妻二人只能抵扣其中一套房租。
根据个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②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③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三、之前买了一套房,贷款是妻子在申报个税扣除,之后卖了,再卖了新房,也有购房贷款,那么可否再由丈夫继续抵扣?
这里说明一下,个税附加扣除,是不管夫妻的那套房的,只要你年度申报了个税附加扣除里有房贷这一项,作为代扣代缴机构的企业,会直接进行纳税申报扣除。这个附加扣除不是哪一年、哪一套房子由妻子还是丈夫来抵扣,而是每年确认一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谁来做抵扣,抵扣多少。
例如你可以两个人各抵扣一半,也可以一个人抵扣个税。
其实现在有多套房的家庭也很普遍,无论是换房还是二套房、三套房,夫妻每年选择一套(注意每年设置一次不能修改)的房贷来做个税附加扣除即可。
最后特别提醒两点:
1、租房一定要保留好承租人、出租人的租房合同,上面应该有双方签字,明确的租期和租金;虽然进行个税抵扣申报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但是纳税人有义务保留这些证明备查。
2、租房不一定只是租住住宅,对于公寓、自己承担租金的员工宿舍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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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怎样操作?
1.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见表3-9)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说明如下: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2.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和时间可列表说明如下(见表3-13)。
表3-13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续前表
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洲、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适用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二者中较高者。文件要求的是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不是一定要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
2、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
4、纳税人及其配偶未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上述四个条件应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扩展资料:
扣除举例
小宇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 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500=6500(元);
8 000-6500=1500(元)。
不同承租住房地政策扣除标准也不同:
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 000元(每月1500元);
2、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 200元(每月1 1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 600元(每月800元)。
注意:5000元为月起征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