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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调解规定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

《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优势.诉讼调解各项优势的充分发挥,一定要遵从诉讼调解内在的规律,因此诉讼调解工作的原则是必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还有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仍是有效的.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

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调解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下列案件不予调解:1、适用特别程序的.2、适用督促程序的.3、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4、适用破产还债程序的.5、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法院超标的额审理的民事案件 产生的调解书有效吗

1、调解书是有效的.2、只要双方同意,调解达成的标的额可以大于起诉时的标的额.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调解法条那个适用?第一个说不签收不影响发生效力.下面说只有签收

民诉法91条和《若干意见》95条说的是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的情况,此时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应当且必须制作调解书来赋予其效力,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拒签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只能由法院及时作出裁判.而《若干问题的规定》13条说的是民诉第90条规定的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况,此时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既可以申请制作调解书,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是调解协议.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使拒收调解书,也不影响什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现行的关于调解有哪些法律和规定?

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调解规定》18条是否修改废止了民诉意见94、310条?

应该没废止.调解规定是04年颁布的,但是后来的真题答案都是以民诉意见的这两个特殊规定为准的.帮你查了一下,05卷三98题,08四川卷三90题都是.你去看看吧.

民事纠纷法庭调解和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